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雅安市环保局集中开展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3 11:4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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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雅安市环保局集中开展

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雅安市环保局集中开展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并按相关要求做好总结材料上报工作。

此通知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4411

雅安市环保局集中开展

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雅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雅安市委宣传部 雅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雅安市集中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雅法组办〔2014〕6号)精神,即日起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依法治市学习培训

组织全局人员开展1次《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中共雅安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培训工作。

责任科室:法规宣传科。

二、开设宣传专栏

在市局网站和办公楼宣传栏开设依法治市宣传栏。每周更新两次宣传信息。

责任科室:网站宣传栏为信息中心,墙上宣传栏为办公室。

三、张贴悬挂宣传标语

在局办公楼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悬挂或张贴依法治市宣传标语。

责任科室:办公室、监测站。

四、“法律七进”宣传

(一)组织学习培训。组织重点企业和我市环境执法人员学习1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责任科室:法规宣传科。

(二)加强对企业的宣传

1.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严格执法宣传活动,改善我市城市环境质量。在执法检查中发放宣传资料,重点是预防环境污染犯罪的宣传手册,增强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排污的意识。

责任科室:市环境监察支队。

2.加强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宣传。公开透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不定期对“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环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擅自做出重大变更、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科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3.开展对社会公众的宣传

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教育、引导市民知法守法,纠正不环保行为,提高遵纪守法、依法行使权利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要至少在一所学校、一个广场、一片社区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法规宣传科。

4.加强对我市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工作的宣传,让群众对开展这项工作充分理解、支持。

责任科室:污控科、法规宣传科。

五、加强媒体宣传

在雅安日报、雅安广播电视台、雅安新报、北纬网等媒体上宣传我市环保系统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报道。至少在宣传月期间有两篇报道。

责任科室:环境应急信息中心、办公室。

 

 

 

 

 

 

 

 

 

 

 

 

 

 

 

附件

 

推荐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宣传标语

 

1.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 公正司法

2.创新社会管理 建设法治雅安

3.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4.推进依法治市 建设法治雅安

5.深化普法教育 推进依法治市

6.法治是稳定的基石 和谐是发展的保障

7.和谐雅安以民为本 科学发展以法为基

8.法治雅安你我同创 和谐雅安你我共享

9.开创“六五”普法新局面 建设平安法治新雅安

10.和谐社会 法治先行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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