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4月20日-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5 20:47
来源:
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20日-22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5日-5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 编:625000
2021年4月20日-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文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汉源金炉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雅环审批〔2021〕6号 | 2021-4-21 |
2 |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雅环审批〔2021〕14号 | 2021-4-20 |
3 | 年产1000吨碲铜合金系列功能材料生产线项目 | 雅环审批〔2021〕15号 | 2021-4-22 |
4 | 四川盛代锌业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雅环审批〔2021〕16号 | 2021-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