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形成党委、政府抓总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发布时间:2016-12-2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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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形成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等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三届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成立了由省政府副省长、市委书记叶壮,市政府市长兰开驰为主任;市委分管副书记和市政府副市长为副主任;各县(区)党委政府、飞地园区 (经开区)、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雅安市环保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该方案已上报市委常委会,待审定后印发。
该方案一是明确了环保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围绕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市环保的综合性工作,审定全市环保综合性规划,解决县(区)、部门之间的重大环境问题等多项重点工作内容。二是建立了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建立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制度,提供环保工作信息和建议;环保委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环保委确定的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支持,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合力机制。三是强调实施责任追究制,对不按照职能分工贯彻执行环保委决议决定及部署,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四是明确了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环保工作职责,党委职能部门环保工作职责、审判、检察机关环保工作职责、政府职能部门环保工作职责、群团组织环保工作职责共计42 个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