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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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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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文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雅安汉源乌斯河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雅市环审〔2022〕36号 | 2022-7-29 |
2 | 雅安石棉至下坪220kV断面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雅市环审〔2022〕37号 | 2022-7-29 |
| 雅安芦山思延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雅市环审〔2022〕38号 | 2022-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