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YAHZF23-001
3.采购人: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单位自有资金,预算金额9.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分为1个包,采购内容及要求请参见现场获
四、邀请方式
本邀请在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yaan.gov.cn/)上以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3年1月3日9:00至2023年1月5日18:00(北京时间)在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楼2-2室(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287号)现场免费获取,逾期不提供。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需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按要求获取了比选文件的即视为现场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未按要求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18:00(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5日。
十、比选地点: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通讯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287号
邮编:625000
联 系 人:牟老师
联系电话:0835-231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