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四举措”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石棉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阶段性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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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四举措”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制定《石棉县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准入及监督管理整改的工作方案》,明确自然保护区内开展建设项目准入及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全面清查全县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分类梳理,坚决整改存在问题。针对发现的自然保护区内44个项目(其中水电开发类34个、矿产开发类2个、植被恢复类7个、生产经营类1个),严格按照要求,分类、分阶段处理并建立健全保护区问题督查整改长效机制。三是关停拆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电站6座,并实施生态修复。针对保护区成立之后进入实验区的11家电站按程序上报办理准入许可,目前正在审核阶段。针对实验区内涉嫌批件不符的12家电站已停止发电并拉闸断网,正在组织开展资产评估,其中涉嫌违法的3座电站正在组织调查,调查完成后开展拆除工作。四是关闭退出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2个,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开展矿山环境治理,修建截洪沟、排导槽、堡坎,清理弃荒弃渣约5万吨,种植油松、银杏树、扁竹叶等各种绿植6万余株,播撒草种1000余公斤,对矿山弃荒和部分裸露区域进行了固化和覆土处理。
石棉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阶段性工作。2015年10月以来,石棉县经历了三个阶段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一是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完成生态红线划定上报,后因全省范围内形成的成果较为粗糙而作废。二是2017年1月划定的县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096.89平方公里,占全县幅员面积的40.96%,后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导致成果作废。三是2018年6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调整意见,7月20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公布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完成阶段性工作。下一步将根据省上统一要求和下发数据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并根据国家即将颁布的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