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养殖污染督查 促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18-05-11 15:41 来源: 浏览:
打印
【字体: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后,我市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改方案,并成立督查组。近日,督查组对芦山县和宝兴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芦山县鸿峰家庭农场养猪场、欣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场、罗勇养猪场、刘照明养牛场、徐朝斌养牛场,以及宝兴县五龙乡战斗村3组雅南猪养殖场和灵关镇中坝村杨勤生猪养殖场等。

  督查组一行进行现场查看,与两县分管养殖污染防治与整改工作的领导交换了意见。并提出如下要求:第一,农业部门要主动担当、主动整改,务必高度重视,把中央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第二,按省、市整改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相关整改任务的整改与销号工作;第三,要进一步强化督察督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雨污分流不彻底、存在直排隐患、养殖环保设施不配套的养殖场务必督促限时整改到位;对粪肥(沼渣、沼液)的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非工作时间值班电话:12369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