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13-05-3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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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现将2013年4月全市主要河流地表水以及雅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 水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4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重点流域的3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青衣江水冲坝、龟都府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进行了例行监测,其结果如下:
雅安境内重点流域青衣江水冲坝、龟都府断面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均能达到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实际分别为Ⅲ、Ⅱ、Ⅱ类,水质良好、优、优;上月青衣江水冲坝、龟都府断面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实际为Ⅱ、Ⅱ、Ⅰ类,水质优。
二、环境空气质量
4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污染指标采取了连续自动监测;并对市区大气降水(酸雨)进行了监测。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4月,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27天,达到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以上天数26天,达标率为96.3%;上一年同期全市监测天数30天,达一级天数3天,达二级天数27天。
(二)大气降水(酸雨)评价
本月采集雨样16个,降水pH值范围6.00—6.30,降水pH均值6.14,属于非酸雨。去年同期采集雨样4个,属于非酸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