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石棉县竹马工业园区电锌废渣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35-2239837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棉县竹马工业园区电锌废渣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内容:6589平方米贮存间、4.5万立方米贮存池、56立方米废水收集池。该项目责任主体为石棉县人民政府,实施单位为四川石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石棉县人民政府以石府函[2012]26号委托四川四环电锌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代行治理单位,承担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该工程未按环评要求新建渗滤液处理站,改为利用四川四环电锌有限公司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废水。
建设单位:四川石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石棉县竹马工业园区烽火平渣场东南方向300米。
工程投资:总投资20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
工程建设情况:于2013年6月开工,2014年6月建成,并于2014年9月10日经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工程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由成都道兴科技有限公司施工。
验收监测单位: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处理措施: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危废暂存库贮存池渗滤液和车辆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和冲洗废水的特征污染因子为铜、铅、锌、镉、镍、砷等重金属。生活废水主要来源于厂内职工日常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永远厂区内绿化农(林)灌。所有渗滤液、冲洗废水均进入四川四环电锌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站,采用 “二级石灰中和和二级化学沉淀”的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竹马河。渗滤液处理站的pH调节池和储存池之间安装连接管,在废水处理不达标的情况下,将废水输送回储存池。
3.噪声:项目对主要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噪声控制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输和装卸过程中掉落的电锌废渣、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泥饼以及生活垃圾等。运输和装卸过程中掉落的电锌废渣及时收集后送危废暂存库堆存一并处理;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泥饼统一收集回运至四川四环电锌有限公司回转窑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渗滤液处理站排放口废水监测项目最大日均值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3中表1、表4一级标准限值,表明: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渗滤液处理站能够处置该废渣堆放场的所有渗滤液和汽车冲洗废水,能够确保各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农灌和厂区绿化。
地表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口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应要求;所在地厂界上游100米和厂界下游100米地表水所有监测项目连续2天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III类标准限值,且下游监测项目结果和上游项目未有明显增加,说明该项目所排放废水未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地下水:本项目所设置东南西北4座监测井所有监测项目连续2天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III类标准限值,说明该项目废渣暂存库防渗设施较好,渗滤液未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1#~4#监测点位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三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限值,项目正常生产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3、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监测点位空气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所有暂存库废渣、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均送往四川四环电锌有限公司废渣处理场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均能够妥善处置,能够做到日清日运,及时处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监测单位: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王松涛13882442266
建设单位:四川石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牟儒鑫13981633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