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示(雅安镕泰重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2-21 17:37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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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自然人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类别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许可机关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当前状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类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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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怀安身份证371312xxxxxxxxxxxx

关于兴建工程机械设备器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雅环审批〔2019〕5号普通关于兴建工程机械设备器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项目拟建在雅安市经济开发区大弓路15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四川中际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两栋厂房7000㎡以及办公楼、厨房、宿舍2400 ㎡建设“兴建工程机械设备器材项目”。项目生产使用原料为非尺钢筋,采用“原料下料→退火→定径→冷却→切断→折弯/搓丝→组装”的生产工艺,生产步步紧、穿墙丝杆2种产品,设置天然气加热火炉、热压机、凉床、切断机、折弯机、冲床、滚丝机等设备,拟建设3条钢压延生产线(其中2条步步紧生产线、1条穿墙丝杆生产线),形成年加工非尺钢筋12000t的生产规模。预计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约15.2万元,占总投资的0.76%。项目经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服务局同意备案 (备案号: 川投资备【2018-511850-43-03-296465】FGQB-0035号。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雅安镕泰重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入园协议书,同意项目入园。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雅安经开区产业定位和规划环评要求。
二、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项目环保资金,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和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热压机组轧辊冷却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最终进入名山河。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选型上应选用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置于远离敏感点侧,以有效通过距离衰减、厂房隔音等方式降低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使设备维持良好的运转状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8-1996)表2二级标准、《工业窖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确保实现达标排放。严格控制车辆运输扬尘和物料装卸粉尘,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定期、及时清扫路面,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和物料堆放管理,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废边角料氧化铁皮用铁桶收集暂存厂内,定期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公司进行资源再生;隔油池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化粪池底泥定期清掏,用于厂内绿植施肥。厂内设置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冷却水油污分别收集存于特定容器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和申报工作,及时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冷却水沉淀池进行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外的生产车间区域作一般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八)制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九)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如出现超标排污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产检修,确保环境安全。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建成后所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0.05(t/a);NH3-N:0.005(t/a);SO2:0.024(t/a);NOx:0.648(t/a)。其中COD、NH3-N来源于生活污水,排入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不需要总量替换。新增SO2、NOx排放实行2倍消减量替代,替代量为SO2:0.048(t/a);NOx:1.296(t/a),经市、区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其指标来源。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八、请经开区规划建设安全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公司收到此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该报告表和本批复送经开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2-192019-2-192099-12-3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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