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县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现突破
发布时间:2016-03-3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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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红线”体现的是对当前发展与保护矛盾关系的重新认识与管理,未来政策体系下的生态保护标准将更趋清晰和严厉。
雅安市宝兴县作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四个试点县之一,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之后,所有进入红线范围的区域将得到更好的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得以保障,自然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将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以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按照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宝兴县经过聘请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作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技术支持单位,曾多次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红线划定技术组的要求,派工作人员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培训,学习专业软件使用,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以确保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经划定并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已经通过宝兴县规委会的审查,目前正在完善红线划定的文本和图件,预计到2016年6月底以前,宝兴县县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