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芦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聚焦问题短板,层层压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按时按量完成了中央、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直面问题短板
县各级部门站在讲政治、讲立场、讲规矩的高度,提高思想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敢于担当,虚心接受中央、省督察组的意见、建议,对督察组移交的17个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自觉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
二、结合工作实际,持续精准发力
芦山县结合本地实际,吃透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细化问题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芦山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芦府办函〔2018〕93号)、《芦山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芦委办〔2018〕52号)等工作细则。严格对标整改方案,全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涉及我县的信访案件共15年,由我县主办的9件已全部办结,协办的6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2018年顺利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的2件信访件也全部办结,并于2019年1月25日和1月28日对办理的信访件开展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委办〔2018〕29号)文件要求,对照雅安市5大类31项130条整改任务,我县也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逐一梳理出5大类21项86条整改任务,建立了整改清单,并实行月调度工作制和销号制。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72条,剩余的14条是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同时,我县整改办每周定期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环保整改动态信息1篇,每季度报送季度整改报告一次。
三、实施综合治理,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全面掌握我县农村污水处理现状,采用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小型人工湿地、建立沼气池等措施,打赢农村污水革命战和农村厕所革命战。二是设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通过设立保护区标识标牌、安装隔离防护栏等方式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三是倡导秸秆禁烧还田、城区烟花禁放、清明文明祭祀,利用网格化值班值守巡查、上山下乡挨家挨户讲解、走街串巷发放宣传单和横挂宣传标语、收取秸秆禁烧卫生处置费等手段,保卫了蓝天,打赢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加强全县区域内企业的散乱污治理,督促企业办理环评手续、安装环保设施、遵守环保法律,使企业在守法守纪、重经济更重环保的前提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知法犯法、不作为、乱作为的企业严肃问责追责。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我们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央环保督察有力地促进了芦山污染防治攻坚,保卫了芦山的绿水青山,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地推动了芦山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