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8-26 09:56 来源: 浏览:
打印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0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明  ……………………………………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8

第四部分 附件        ……………………………………………………33

第五部分 附表        ……………………………………………………5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全市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分解落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全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监督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全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全市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的协调工作。拟订迎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迎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相关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依法依规移交问责线索。

12.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监督实施全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查处全市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全市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4.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5.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协调市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负责与生态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的联系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统一行使全市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切实履行环境质量监管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在厅领导及各处(室)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确保各项指标不下滑、力争稳中求进有提升”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地落实。

1.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环评报告编制规范性检查、编制质量检查、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监督检查,构建环评管理事中事后体系,营造自律守信的环评市场,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环评服务,今年以来,通报批评2家环评机构并实施失信计分,约谈4家环评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全程网办”,加快企业环评审批工作,为企业提供环评“保姆式”服务,实现“零跑腿”审批。今年以来完成686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和备案手续。建立环境编制质量考评“红黑榜”。将环评报告专家打分情况及环评报告质量复核通报情况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加强环评文件监督管理。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紧扣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建成空气质量网格化微站(二期)、新建黑烟车抓拍系统8套、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和名山区、经开区工业园区监控平台等科技管控手段。1-10月,雅安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9,同比改善1.4%;PM2.5平均浓度24.6微克/立方米,同比前三年均值(三年均值指2018-2020年同期平均值,国家拟以此为基数下达目标)下降13.4%;O3平均浓度123微克/立方米,同比前三年均值下降6%;优良天数率94.7%,同比前三年均值提高1.1个百分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1位,在全省21个市(州)排名第4名,在成都平原经济区15个重点市(州)中排名第1位。打赢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水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制发《雅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总投资共计约17.6亿元。截至9月底,新一轮污水垃圾三年推进方案共102个项目已开工建设64个,其中已完工16个。1-10月,雅安市纳入国家和省级考核的10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优良,优良水体达标率为100%。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无黑臭水体。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雅安市荥经县获得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雅安市天全县获得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整治,对5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场地调查、建立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并实施风险管控,严控土壤环境污染。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的目标要求,我市2020年、2021年、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应分别达到50%、60%和70%。截至2021年9月底,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已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355个,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为62.5%。

3.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问题整改“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督促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42项问题已完成41项,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541项问题已完成536项,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36项问题已完成20项,历次信访投诉件879项问题已完成868项,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16项已完成14项,我市自查发现的10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7个。圆满完成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108件信访投诉件,已办结94件,办结率87%。截至10月20日,责令整改13家,立案查处20件,累计罚款约3.03万元,约谈3人,问责5人。

4.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开展电池材料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冬春季成德雅眉资5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保卫母亲河 我们在行动”专项执法行动、垃圾渗滤液专项执法检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10月底,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3起,处罚金额689.03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纳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

4.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

5.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

6.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

7. 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

8.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

9. 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

10. 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8587.3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10.52万元,增长40.99%。主要变动原因是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上划,增加县(区)生态环境局8个单位,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上划省上,减少一个单位。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976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84.92万元,占64.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084.9万元,占35.84%。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2488.56元,其中:基本支出4858.69万元,占21.61%;项目支出17629.87万元,占78.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836.1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17.45万元,增长10.14%。主要变动原因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上划,增加县(区)生态环境局8个单位,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上划省上,减少一个单位。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9.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6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919.58万元,增长44.84%。主要变动原因是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上划,增加县(区)生态环境局8个单位,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上划省上,减少一个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9.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8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02万元,占2.31%;卫生健康支出224.50万元,占1.41%;节能环保支出14938.54万元,占94.01%;住房保障支出325.05万元2.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889.89万元,完成预算76.2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7.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5.3万元,完成预算97.32%。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254.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52.41万元,完成预算91.50%。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15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64.78万元,完成预算9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中。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25.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1582.34万元,完成预算65.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3329.09万元,完成预算83.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 支出决算为3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54.14万元,完成预算54.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 支出决算为986.66万元,完成预算93.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执行完毕。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 支出决算为15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0.09万元,完成预算3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执行完毕。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25.0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2.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7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3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9.27万元,完成预算80.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1.47万元,占7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80万元,占23.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47万元,完成预算76.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52.98万元,增加137.65%。主要原因是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上划,增加县(区)生态环境局8个单位,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上划省上,减少一个单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4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4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80万元,完成预算6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2.29万元,增长404.54%。主要原因是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上划,增加县(区)生态环境局8个单位,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上划省上,减少一个单位。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80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26批次,350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公务接待、生态环境问题督察、项目踏勘、项目推进、项目调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环境质量监测公务接待、环境监察执法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检查、水污染防治检查等用餐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7.62万元,比2020年增加348.68万元,增长392.04%(或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上划,增加县(区)生态环境局8个单位,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上划省上,减少一个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7.21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机动车排放遥感监测系统(一期、二期)、雅安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服务、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雅安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服务、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监测设备采购、雅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系统建设、雅安市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采购、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雅安市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雅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十四五”专项规划、雅安市青衣江黄泥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编制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5.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1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雅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有车辆3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其他用车2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监测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PM2.5运行经费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项目完成,四个国控PM2.5监测点位的水、电、网、防雷、租金等保障问题,使自动监测设备能正常运行,各项工作进行顺利。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在经济效益方面,完成了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对当地消费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社会效益方面,给公众提供了PM2.5监测数据,公众对当地环境状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在生态效益方面,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了监测数据,为政府制定生态环境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PM2.5监测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四个国控PM2.5监测点位的水、电、网、防雷、租金等保障问题,使自动监测设备能正常运行。做好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一周一次流量、加热参数、仪器参数检查,纸带打点,一月一次切割头清洁,更换过滤桶,一季度一次颗粒物采样管校准膜,温度压力校准。达到国家每年至少有324天有效天数的标准。发现的主要问题:内单位对项目的管理制度及监管措施不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尽快制定项目的管理制度及监管措施,弥补不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横向部门拨款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是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是指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是指反映除上述基本上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是指环保部门环境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是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是指政府在排水、污染处理、水环境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是指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是指环保部门监测与信息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是指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纳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

4.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

5.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

6.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

7. 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

8.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

9. 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

10. 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全市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分解落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全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监督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全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全市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的协调工作。拟订迎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迎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相关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依法依规移交问责线索。

12.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监督实施全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查处全市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全市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4.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5.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协调市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负责与生态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的联系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统一行使全市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切实履行环境质量监管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1年底,行政编制在编在岗 87人、参公编制在编在岗 87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 10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976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84.92万元,占64.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084.9万元,占35.84%。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2488.56元,其中:基本支出4858.69万元,占21.61%;项目支出17629.87万元,占78.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889.89万元,完成预算76.2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7.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5.3万元,完成预算97.32%。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254.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52.41万元,完成预算91.50%。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15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64.78万元,完成预算9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中。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25.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1582.34万元,完成预算65.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3329.09万元,完成预算83.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 支出决算为3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54.14万元,完成预算54.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正在实施中。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 支出决算为986.66万元,完成预算93.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执行完毕。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 支出决算为15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0.09万元,完成预算3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执行完毕。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25.0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认真严肃地开展了2021年度绩效自评,绩效目标和自评报告及时公开,并根据绩效评价反馈结果进行整改完善。

(三)自评质量

2021年度,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整体支出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还尚未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无与实际相结合并具有指导意义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绩效评价开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合理。财政支出的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在标准设计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评价数据采集缺少充分的调查分析和严密的逻辑关系,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三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单位对财务绩效不重视,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项目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大多数时候只能借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做为绩效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

四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三)改进建议。

加大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10

执行进度

10

 10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2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2

自评公开

4

 2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2

应用反馈

4

 2

总分

 90

附件

2021年度PM2.5监测运行经费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解决四个国控PM2.5监测点位的水、电、网、防雷、租金等保障问题,使自动监测设备能正常运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解决四个国控PM2.5监测点位的水、电、网、防雷、租金等保障问题,使自动监测设备能正常运行。做好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一周一次流量、 加热参数、 仪器参数检查,纸带打点,一月一次切割头清洁,更换过滤桶,一季度一次颗粒物采样管校准膜,温度压力校准。达到国家每年至少有324天有效天数的标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组织安排项目评估工作。

2、收集项目资料。

3、审查分析是在收集到必要的资料以后开始的,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审查和财务分析两个方面。

4、编写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3年2月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将每年PM2.5监测运行经费90元纳入年初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雅安市PM2.5监测运行经费90万元

2.资金到位。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一次性全部拨付到监测站基本账户。

3.资金使用。雅安市PM2.5监测运行经费完全按照财经管理制度,雅安经费支出管理相关办法执行,截至2021年12月底,2021年雅安市PM2.5监测运行经费90万元已全部支付使用完毕。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监测站为独立预算单位,财务独立,设有计财科。配备了专门的会计、出纳等。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站领导亲自管理,由监测站内设机构自动监测室具体组织实施,项目支出经费审核流程为: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计财科科长→分管副站长→站长。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PM2.5监测运行经费项目负责人刘辉,负责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主持确定技术路线、制定技术方案。

项目启动-项目调研-项目运行-验收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PM2.5监测经费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由单位项目经手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审核确认后再付款。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实施,没有挪用占用等情况,不定时督察实施单位的实施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市共有4个国控空气PM2.5自动监测点位,分别为市政府、川农大、雅职院、周公山康养中心(背景点),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解决了四个点位的水、电、网、防雷、租金等保障问题,使自动监测设备能正常运行。为了确保数据的真是有效性,我站按照国家要求对每个点位的PM2.5仪器做好了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一周一次流量、 加热参数、 仪器参数检查,纸带打点,一月一次切割头清洁,更换过滤桶,一季度一次颗粒物采样管校准膜,温度压力校准。雅职院的有效天数为331天,市政府的有效天数为339天,川农大的有效天数为330天,周公山康养中心的有效天数为335天,均达到了国家每年至少有324天有效天数的标准。雅职院有效监测次数7944次,市政府有效监测次数8136次,川农大有效监测次数7920次,周公山康养中心有效监测次数8040次,共监测出PM2.5数据32040组。全年共流量、 加热参数、 仪器参数检查,纸带打点192次,切割头清洁,更换过滤桶48次,颗粒物采样管校准膜,温度压力校准16次,为了打好我市蓝天保卫战,我站每周对站点进行例行巡查,共48次,确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还申请针对PM2.5仪器的同步比对监测(一个点位同步比对),启动污染天气的值班巡查制度,只要可能出现污染情况,我站安排专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对站点周边情况进行排查,排查次数18次,还对站点周边饮食业油烟进行监测,共39次,确保数据不受站点周边环境所影响。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在经济效益方面,完成了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对当地消费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社会效益方面,给公众提供了PM2.5监测数据,公众对当地环境状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在生态效益方面,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了监测数据,为政府制定生态环境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从设立到实施完全符合各项规定,也基本实现了既定目标,完成绩效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内部管理仍要进一步加强,检查制度不够细化。

(三)相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协调好各部门之间工作的配合,根据绩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保障项目能按绩效要求落实对全 市环境质量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及时提供环境监测数据,配合加强我市环境管理。

2、争取财政部门能尽快落实项目资金,以便做好工作进度计划,防止项目工作产生脱节情况。

3、各科室要围绕项目工作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落实,保证及时、有效、为环境管理决策部门加强管理提供保障,保障生活环境不断得以改善。

2021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302601

实施单位

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90万

 执行数:

90万


其中:

财政拨款

90万

其中:

财政拨款

90万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解决四个国控PM2.5监测点位的水、电、网、防雷、租金等保障问题,使自动监测设备能正常运行。做好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一周一次流量、 加热参数、 仪器参数检查,纸带打点,一月一次切割头清洁,更换过滤桶,一季度一次颗粒物采样管校准膜,温度压力校准。达到国家每年至少有324天有效天数的标准。

我市共有4个国控空气PM2.5自动监测点位,分别为市政府、川农大、雅职院、周公山康养中心(背景点),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解决了四个点位的水、电、网、防雷、租金等保障问题,使自动监测设备能正常运行。为了确保数据的真是有效性,我站按照国家要求对每个点位的PM2.5仪器做好了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一周一次流量、 加热参数、 仪器参数检查,纸带打点,一月一次切割头清洁,更换过滤桶,一季度一次颗粒物采样管校准膜,温度压力校准。雅职院的有效天数为331天,市政府的有效天数为339天,川农大的有效天数为330天,周公山康养中心的有效天数为335天,均达到了国家每年至少有324天有效天数的标准。雅职院有效监测次数7944次,市政府有效监测次数8136次,川农大有效监测次数7920次,周公山康养中心有效监测次数8040次,共监测出PM2.5数据32040组。全年共流量、 加热参数、 仪器参数检查,纸带打点192次,切割头清洁,更换过滤桶48次,颗粒物采样管校准膜,温度压力校准16次,为了打好我市蓝天保卫战,我站每周对站点进行例行巡查,共48次,确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还申请针对PM2.5仪器的同步比对监测(一个点位同步比对),启动污染天气的值班巡查制度,只要可能出现污染情况,我站安排专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对站点周边情况进行排查,排查次数18次,还对站点周边饮食业油烟进行监测,共39次,确保数据不受站点周边环境所影响。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准确监测

准确监测

科学准确监测


时效指标

按时发布信息

按时发布信息

按时发布信息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了监测数据,为政府制定生态环境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了监测数据,为政府制定生态环境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了监测数据,为政府制定生态环境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80%

服务对象满意度≧8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非工作时间值班电话:12369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