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出台了《四川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和《四川省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序方案》,要求从2013年9月开始对城市空气质量进行排序,2013年10月公布,每月公布上月排序结果。
2013年起,24个省控城市按SO2、NO2、PM10三项指标综合评价法评价,2013年至2015年内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并按能力建设完成时限陆续对SO2、NO2、CO、O3、PM2.5、PM10六项指标综合评价法评价并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