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市环发〔2016〕144号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水电站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
目前汛期已经结束,各水电站即将进入冬季枯水期检修,为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枯水期水电站环境安全检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此次检查按照环境监管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水电站进行实地检查,各县(区)环保局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局,并由市局汇总上报四川省环保厅和雅安市人民政府。为确保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达到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目的,市局将于2016年12月上旬起组织抽查、督察。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2014年与各水电站签订的《水电站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和要求,逐项检查、逐一落实,重点检查各水电站应急物资贮备情况,危险废物(废油)环境管理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县区环保局在检查时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具体要求,确保不出现水电站在检修期间因违规操作将废油排入水体、出现废油排入水体时无应急处理处置措施及处理处置物资。
2、对未按危险废物(废油)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整改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依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处罚和处理,并将情况通报地方人民政府。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14日
(联系人:朱振华 联系电话:0835-2239843 18608350260)
抄送:省环保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