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7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30 10:5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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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7月30日我局拟对《水性生态聚氨酯新材料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建设项目名称:水性生态聚氨酯新材料生产、销售项目

二、建设地点: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工业大道7号

三、建设单位:四川明鸿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购买祥智能家居产业园厂房,新建年产1条年产TPU人造革500万米生产线、1条年产塑料薄膜2000吨生产线。

 

六、项目环保设施(措施):

 

   

           

施工期

扬尘防护、噪声防治、建筑弃渣处置、生态恢复措施

 

 

废气

PVC薄膜生产线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9#

TPU合成革生产线:基步烘干废气1套“烟雾(静电)过滤器+15米排气筒(4#)”,

压延、发泡表面处理有机废气分别采用3套“烟雾(静电)过滤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5#6#7#)”,表面处理有机废气1套“静电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8#)”;

PVC薄膜生产线1套“烟雾(静电)过滤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10#)”

1#生产车间为边界分别划定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废水

依托统祥智能家居产业园的生活污水预处理池50 立方米。

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隔声,针对设备采取隔声罩消声、减振等措施,利用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

挤出渣、静电除尘器收集废料、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边角废料,外卖再利用。

生活垃圾:设置塑料桶、袋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地下水

对厂区内各主要生产管道、设备采取防腐措施,同时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内危废暂存间、油罐区、原材料库房一般防渗区:基布堆放区、五金库房,其他区域简单防渗

风险防范

检测、报警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围堰收集边沟;防渗;防火、防爆等。事故水池300立方米。


区域环境质量保障

评价要求一旦发生泄漏等生产事故,引起区域环境质量超标,则企业必须立即停产,采取措施待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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