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环保局关于申请启动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函
发布时间:2016-07-2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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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雅市环函〔2016〕297号
雅安市环境环保局
关于申请启动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函
市网络问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就雅安网络问政平台涉及我局的一篇不满意贴文向市网络问政领导小组申请进行第三方评价,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7日,我局在雅安网络问政平台受理了一篇题为“市环保局还是市城管局,谁该管!”的贴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回帖答复。网友点评(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防治法》)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监测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对商业、企业的固定设备造成的噪声污染和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进行监管……。”
二、申请理由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雅府办〔2014〕29号的文件规定,工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由城管部门管理。我局无权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实施处罚。我局认为回复已向网友解释了帖子中所提及的问题的管理职能职责不在环保部门。由于网民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之进行详细沟通。
为此,我局恳请市网络问政领导小组启动第三方评价,对我局涉及“不满意”的贴文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此函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