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查快办 对症下药 及时处理环保督察举报案件
发布时间:2017-08-15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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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8月14日,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反映,位于城后路123号和125号两间危房内经营废品回收站,臭气及蚊虫苍蝇污染环境。接件后,雨城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8月14日上午,区副区长漆贵良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并带领区环保、经商、工商、城管执法、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整治工作组前往现场进行核实督办。经调查核实,该废品回收站已停止营业。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制定整治措施:一是由区环保、经商、工商、城管执法、公安、东城街道办协调配合,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业主立即对商铺附近闲置区域的废土渣、污水及商铺内废旧品进行清理清运,消除异味;二是鉴于该回收站位于居民聚居区且经营活动不规范,要求该商家尽快搬离,另外选址经营。
【案件二】
8月14日,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反映,汉源县河西乡庄子村村民在禁养区办生猪养殖场,粪便污水排入灌溉堰,环境脏乱,臭气熏天。 8月14日一早,市农业局会同汉源县委、县政府和农业、环保、国土、水务、监察以及当地乡村干部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经过现场核实,被举报的生猪养殖场猪舍位于禁养区,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但圈舍环境较差,有臭气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14日晚19时,市、县相关部门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治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目前,相关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