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法律法规/法律条款/法律条文 | *检查内容 | *互联网监管事项-主项编码 | *互联网监管事项-子项编码 | *互联网监管事项-实施清单编码 |
| 生态环境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和监测 | 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 实施现场检查,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的资料等措施。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现场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中华人民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 2、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是;1、污染物排放达标|是 | 00160022 | 00160022060001 | 11511600731599117Q300160022060001 |
| 公示检查 | 企业开展环境统计工作情况、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 开展环境统计工作的相关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管理部门 |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条纹内容 | 检查企业《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的执行情况及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重点核查企业填报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等内容。 | 51160367 | 51160367060001 | 51160367060001 |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 | 1、是否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是否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3、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4、是否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否 | 00160022 | 00160022060001 | 11511600731599117Q300160022060001 | ||
| 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 | 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违法行为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检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 | 对排放检验过程中检测设备运行、定期维护、安全防护、标气存放、标气使用、环保外检、监控设备设置、人员操作、环境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否 | 51160362 | 51160362060002 | 11511600731599117Q351160362060002 | ||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管 |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 | 行政执法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检查依据|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经营合同等|否 | 00160017 | 00160017060002 | 11511600731599117Q40016001706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