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09-30 14:1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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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于912日受理了环评文件,现将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30——10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835652514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4万立方米墙板技改项目

芦阳镇向阳路8

芦山县景城木业有限公司

雅安市环境科技服务部

生产废水循环回用,生活污水自建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标排放,锅炉烟气水膜除尘处理;木质粉尘采用抽风机加袋式除尘器,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再经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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