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 | 雅安市部分河道下泄生态流量存在以下问题:玉溪河引水工程未落实最低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在线监控和台账记录数据失真,分时段生态下泄流量不足平均流量10%,下游河段有断流趋势。芦山县会鑫源水电站旁农业灌溉工程过度截流,导致西川河下游部分河段断流。天全县乐英电站枯水期下泄生态流量在线数据失真,河道下泄流量与在线数 |
责任单位 | 雅安市人 |
责任人 | 邹瑾 |
联系电话 | 0835-2239846 |
整改目标 | 完成企业问题整改,确保生态下泄流量。 |
整改措施
| 1.2020年7月底前,对天全县乐英电站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并开展定期巡查。 2.2020年12月底前,对芦山县会鑫源水电站旁农业灌溉工程清理河段溢流槽进行清理,安装闸门和限位块,落实最低生态下泄流量要求。 3.2020年12月底前,玉溪河引水工程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建成玉溪河引水工程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省水资源在线监测平台;建立玉溪河引水工程生态流量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下泄生态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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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2020年7月1日市水利局会同天全县水利局及第三方技术单位(四川兴雅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针对四川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暗查指导组对天全县乐英电站生态流量发现的问题进行勘察,督促电站业主进行整改。2020年7月21日市水利局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再次对天全县乐英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进行现场勘察,就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天全县水利局召开会议,结合第三方机构的技术意见,会上初步拟定了天全县乐英电站整改方案。天全县乐英电站委托四川兴雅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7月29日编制完成了《乐英电站生态流量措施整改方案》,方案明确了存在的问题,下泄生态流量工程整改措施、监控监测整改措施、管理制度整改措施。2020年8月4日,市水利局会同天全县水利局、天全生态环境局、四川省天全县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四川添新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监测监控厂家)、四川兴雅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方验收机构)对天全县乐英电站下泄措施、监控措施及监测措施等现场逐项验收。经四川兴雅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析计算和综合评价,认为天全县乐英电站现有措施满足《乐英电站生态流量措施整改方案》,通过验收。 2.2020年6月19日,芦山县水利局函告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关于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省级督察反问题整改的函》(芦水函〔2020〕281号),要求其6月24日前建立生态下泄流量记录台账,实时记录,同时,加强生态流量泄放管理,确保足额下泄生态流量;7月9日,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印发了《引水枢纽大坝下泄生态流量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足额下泄生态流量;7月14日,芦山县水利局召集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在芦山县水利局二楼会议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省级暗查指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其按相关要求开展各项整改工作。7月21日,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在玉溪河引水工程大坝制作安装了公示牌和管理制度,并进一步规范了下泄生态流量记录台账。2020年10月,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编制了《四川省玉溪河灌区引水枢纽生态下泄控制断面保障方案》,结合《保障方案》玉溪河引水工程大坝安装了闸位计、红外水位计和国控水资源四川取水户监测站等相关设备,并将监测数据接入省水资源监控系统,实现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和数据精确,保证实时下泄生态流量能满足3.81m³/s。11月7日,四川省玉溪河管理局完成了玉溪河引水坝生态基流建设项目完工验收,验收合格。 3.2020年7月2日,芦山县水利局向芦山县清思埝管理所下发了《关于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芦水发〔2020〕135号),要求其清理三个溢流槽、安装闸门并焊接限位块,确保天生堰取水工程足额下泄生态流量;7月5日,芦山县清思埝管理所对三个溢流槽进行清理,确保天生堰取水工程足额下泄生态流量;2020年11月,芦山县清思埝管理所聘请成都浚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天生堰取水口下泄生态流量论证报告》,并于11月11日通过专家审查意见,要求其在闸门底部焊接两块0.05m(宽)×15cm(高)钢块,确保下泄流量达0.53m³/s;11月12日,芦山县清思埝管理所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完成限位块和闸门安装;11月13日,芦山县水利局结合《天生堰取水口下泄生态流量论证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组织现场验收,参加验收人员一致同意,项目实施的内容符合整改要求,验收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