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四项机制”抓好边督边改
发布时间:2021-09-0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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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边督边改工作,我市建立问题收集、移交、处置、整改回访“四项机制”(即问题收集机制、问题移交机制、问题处置机制和问题整改“回访”机制),强化边督边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据了解,综合协调组每日收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突出问题、交办信访投诉案件、省迎检办移交问题线索、举一反三排查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移交信访维稳组。信访维稳组在接收移交的问题清单后,实行台账管理,及时分析研判,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并同步移交案件督办组;案件督办组根据问题清单确定需要现场督办的问题点位,对标星信访件全覆盖现场督办。目前,已收集10个问题并已移交责任单位,现场督办问题点位3个。
随后,责任单位收到信访维稳组交办的问题清单后,将进行专题研究,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对重大问题,多次重复投诉信访件,实行市、县(区)领导包案包点制度,做到“一案一专班”“一事一方案”,抓实整改。市、县(区)领导现场督办12次,针对督察组移交的4件信访件成立工作专班。信访维稳组收到责任单位报送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情况后反馈案件督办组,由案件督办组对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不彻底的,案件督办组将问题线索移交追责问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