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拟建设“无人航空飞行器大气污染综合监管系统”一套,旨在通过无人航空飞行器搭载物联网传感器的实用科学技术,针对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巡查、指定区域范围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监测以及污染源追踪溯源分析等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监管工作。
通过“无人航空飞行器大气污染综合监管系统”的建设,构建“空中+地面”“人防+技防”的立体巡查、监测、监管体系,推动雅安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给广大市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宁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提升城市形象。
为此我局特发布此公告,向各潜在供应商公开征集《“无人航空飞行器大气污染综合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对各供应商提供的建设方案内容,我局将择优选用后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系统建设需要实现的目标要求
1.通过无人航空飞行器低空飞行航拍,实现目标区域工业气体污染空中巡察、取证、记录并回传数据;
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后,按照相关政策法规,预警期间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应当进行产能调减、全面停工。通过无人航空飞行器低空航拍及热成像影响取证,以目标企业的生产设备是否开动为主要侦测主体,辅助判定工矿企业、建筑工地是否在停工期间违规生产作业(有夜间飞行要求)。
2.通过无人航空飞行器搭载主要大气污染物(六参数+VOCs)检测物联网感知设备,实现定点悬飞目标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定性、定量实时在线检测,并回传数据;
城市“五烧”是雅安市城市环境空气中PM2.5、PM10的首要来源之一,包括秸秆禁烧、祭祀活动中的纸钱禁烧、烟花爆竹禁烧等。为加强禁“五烧”工作的监督和监管,拟通过无人航空飞行器进行大范围快速巡查,对搜索发现火点或者黑斑等可疑燃烧点,并立即确定其所在位置的GPS坐标,并通过专业APP软件将污染源坐标实时共享给相关执法人员,并拍照取证和反馈(有夜间飞行要求)。
3.通过无人航空飞行低空飞行航拍结合物联网感知设备,以数据监测、影像分析相结合手段,有效追踪污染源头,并形成影像、数据证据,辅助人工执法。
二、系统建设需要硬件和服务要求
1.请各供应商提供建设方案所需配备的硬件项目预算
序号 | 类型 | 设备名称 | 设备主要参数 | 数量 (单位) | 单价 (万元) | 小计 (万元) |
1 | 配备硬件的类型 | 具体设备的名称 | 对应设备的特性参数 | |||
2 | ||||||
3 | ||||||
…… | ||||||
合计(万元) |
2.服务内容要求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2018年8月31日下发的关于《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和2017年8月18日由尹力省长签署的第3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十三条之规定:民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与飞行活动相对应的驾驶员资质及证照。为此要求供应商为我局提供三年内共计不少于210天的专业飞行团队保障开展指定飞行任务,并为我局提供不少于2名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 培训合格并考试通过后取得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协会(AOPA)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培训及考试费用由我局承担]。
三、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你公司结合雅安市工作实际情况编制的《雅安市“无人航空飞行器大气污染综合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发送至电子邮箱:20808863@qq.com。
联系人:万顺 联系电话:0835-2239845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