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环保局“四举措”确保上级环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17-03-1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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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共宝兴县纪委 宝兴县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宝纪办〔2017〕7号)和《中共宝兴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宝委办〔2017〕21号)。
会议指出,加强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是确保中央、省、市、县有关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锐利武器,抓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责任重于泰山。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并认真开展自查;二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庸懒散浮拖现象,严肃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滥用职权问题;三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压实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职工的工作责任。同时,作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环保牵头协调作用,履好专业监督责任;四是局纪检组要把严肃执纪贯彻环保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等问题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