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信用信息
发布时间:2019-02-2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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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前状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组织 | 91511822MA62C5ME38 |
| 91511822MA62C5ME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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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德黎 | 身份证 | 513101xx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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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荥经县工业集中区烈太污水处理工程(包含荥经县花滩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雅环审批〔2019〕6号 | 普通 | 关于荥经县工业集中区烈太污水处理工程(包含荥经县花滩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一、该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荥经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荥环罚〔2018〕10号)。此次环评属于补办环评。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荥经县烈太乡烈太大桥北侧,设计规模为3000m³/d,配套污水管网23.395km。预计总投资为5916.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处理工艺:“污水→粗格栅与集水池→细格栅与旋流除砂池→初沉池→调节池与事故池→水解酸化池→多级AO生化反应器→(粉末活性炭吸附系统)→纤维转盘过滤→紫外消毒池→排放”。服务范围:六合•烈太产业园和花滩组团中的企业污水以及烈太乡、六合乡、花滩镇的乡镇生活污水,其中设计工业污水占比约为31.6%,乡镇生活污水占比为68.4%。设计进水指标:园区各企业进入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需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的规定。出水指标:废水经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排入荥河。 三、该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四川省荥经县工业集中区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四川省荥经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总体规划》(2018-2035),该项目经荥经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批复(荥发改经商投资〔2017〕18号),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1822201707060001号);项目用地通过荥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审(荥国土资函〔2017〕78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园区跟踪评价要求,符合荥经县城市总体规划。 四、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 五、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项目建设应同步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将相关隐蔽工程施工资料和影像资料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有关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等有关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二是结合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减缓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三)严格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建立运行台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确保污水处理后尾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重点对该项目主要产生废气的预处理区、污泥处理区采取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对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名录》做好危险废物识别,并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和申报工作。废机油和废监测液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化段、沉淀池、纤维转盘产生的污泥进行固废危险性鉴定后,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处置,不属于危险固废的脱水后(含水率低于60%)送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单独区域进行处置。在工业园区稳定的情况下,每年至少开展1次固废鉴定,如园区产业结构发生调整或有新入驻企业的情况下,应酌情提高污泥鉴定频次,并根据鉴定结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处置。生物除臭系统定期更换的废弃填料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格栅渣及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杜绝沿途撒落和流失,防止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本工程的噪声源主要是污水泵、鼓风机、脱水机等设备。项目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隔声、消声和吸声等降噪措施,泵房采取隔声处理,增强泵房的密闭性,采用布设于地下或半地下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根据水质监测情况,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八)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安装进出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本项目尾水排入荥河,荥河下游10公里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禁止在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km河段内,新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口。 (九)根据报告书预测,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格栅渠及提升泵房、调节池、事故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多级AO生化反应器、储泥池、污泥脱水间等边界外100m范围。根据环评单位调查,目前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无人户居住,不涉及环保搬迁,今后在项目所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修建医院、学校、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设施。 (十)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报警装置以及截断装置,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落实完善可靠的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确保水环境安全。 (十一)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如出现超标排污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该项目所需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Cr:13.84t/a、NH3-N:1.04t/a,其来源经市、县环保部门予以确认。 七、项目复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八、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九、项目建成运行后,应适时开展后评价工作,充分了解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进行优化和完善。 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十一、请荥经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公司收到此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该报告书和本批复送荥经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2019-2-21 | 2019-2-21 | 2099-12-31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1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选填项,填写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组织 | 91511822MA62C5ME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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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德黎 | 身份证 | 513101xx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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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荥经县工业集中区新添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雅环审批〔2019〕7号 | 普通 | 关于荥经县工业集中区新添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一、该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荥经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荥环罚〔2018〕09号)。此次环评属于补办环评。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荥经县新添乡上坝村二组,本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400m³/d,配套污水管网16.513km,总投资为4763.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处理工艺:“污水→粗格栅与集水池→细格栅与旋流除砂池→初沉池→调节池与事故池→水解酸化池→多级AO生化反应器→(粉末活性炭吸附系统)→纤维转盘过滤→紫外消毒池→排放”。服务范围:新添•大田坝产业园各企业的工业废水和新添乡、大田坝乡的生活污水,其中设计工业污水占比约为50%,乡镇生活污水占比为50%。设计进水指标:园区各企业进入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需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的规定。出水指标:废水经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排入荥河。 三、该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内容;项目选址符合《四川省荥经县工业集中区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四川省荥经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总体规划》(2018-2035),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1822201708160002号),该项目经荥经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批复(荥发改经商投资〔2017〕18号、荥发改经商投资〔2017〕88号),该项目通过荥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审(荥国土资函〔2017〕96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园区跟踪规划环评要求,符合荥经县城市规划。 四、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 五、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项目建设应同步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将相关隐蔽工程施工资料和影像资料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有关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等有关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二是结合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减缓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三)严格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建立运行台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确保污水处理后尾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重点对该项目主要产生废气的预处理区、污泥处理区采取对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名录》做好危险废物识别,并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申报工作。废机油和废检测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化段、沉淀池、纤维转盘产生的污泥进行固废危险性鉴定后,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处置,不属于危险固废的脱水后(含水率低于60%)送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单独区域进行处置。在工业园区稳定的情况下,每年至少开展1次固废鉴定,如园区产业结构发生调整或有新入驻企业的情况下,应酌情提高污泥鉴定频次,并根据鉴定结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处置。生物除臭系统定期更换的废弃填料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格栅渣及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杜绝沿途撒落和流失,防止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减噪措施。本工程的噪声源主要是污水泵、鼓风机、脱水机等设备。项目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隔声、消声和吸声等降噪措施,泵房采取隔声处理,增强泵房的密闭性,布设于地下或半地下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根据水质监测情况,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八)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本项目尾水排入荥河,荥河下游10公里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禁止在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km河段内,新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口。 (九)根据报告书预测,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格栅渠及提升泵房、调节池、事故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多级AO生化反应器、储泥池、污泥脱水间等边界外100m范围。根据环评单位调查,目前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无人户居住,不涉及环保搬迁,今后在项目所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修建医院、学校、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设施。 (十)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报警装置以及截断装置,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落实完善可靠的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确保水环境安全。 (十一)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如出现超标排污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该项目所需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Cr:17.52t/a、NH3-N:1.31t/a,其来源经市、县环保部门予以确认。 七、项目复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八、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九、项目建成运行后,应适时开展后评价工作,充分了解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进行优化和完善。 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十一、请荥经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公司收到此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该报告书和本批复送荥经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2019-2-21 | 2019-2-21 | 2099-12-31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1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选填项,填写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局 | 法人组织 | 1251160074690097X2 |
| 1251160074690097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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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勇 | 身份证 | 513128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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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永兴镇硫化碱渣场风险管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雅环审批〔2019〕8号 | 普通 | 关于永兴镇硫化碱渣场风险管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一、该项目拟建在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受污染土壤稳定化处理工程、填埋场工程、封场工程,项目在渣场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风险管控(不新征用土地),面积约101亩,对目前已堆渣45.75亩硫化碱渣场,约23.2万m³硫化碱渣(新渣场4.6万m³,老渣场18.6万m³)和新渣场受污染土壤0.9万m³进行处理,不接收其余任何废渣进入新建的填埋库区。设计符合规范的填埋库区,废渣回填前进行脱水等土壤异位处理,降低入库废渣含水率,在库区底部铺设缓冲层,同时对老渣场受污染土壤(约4.4万m³)进行原位稳定化处理,对填埋场封场后,场地全部恢复为绿地,本次风险管控范围仅限于硫化碱渣场场地内,不涉及周边农田。预计总投资8980.75万元。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符合名山区水务局对该渣场风险管控项目不占用河滩地,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要求;项目经雅安经开区发展投资服务局可研批复(雅经开审批〔2018〕18号),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施工环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工程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项目建设应同步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将相关隐蔽工程施工资料和影像资料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优化施工场地布设,加强施工管理,对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及时做好表面覆盖,并做好挡护措施,采取定期清扫和洒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道路施工和运输车辆扬尘对沿线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和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渣场产生的渗滤液通过渗滤液收集系统收集进入收集池,预处理后用罐车运至雅安经开区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外排;设备及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场地设雨水导排系统。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废渣处理场所用机械设备,首先从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处理工序的风机、泵类采用减振、消声、隔声处理,减少或降低噪声。优化场区平面布置,高噪音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对象,确保场区噪声达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使设备维持良好的运转状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项目风险管控期间涉及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渣和生活垃圾,废渣清挖进入废渣处理区进行脱水处理,脱水后在新建填埋库区进行回填,同时在库区底部和每隔4m处铺设缓冲层,回填完毕后进行覆土绿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对渣场填埋区和渗滤液收集设施采取分区防渗,强化渗滤液收集、输送管道等处的防渗,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保证在防渗衬层发生渗滤液渗漏时,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 (七)稳定固化及填埋工程完工后,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封场工作,并对填埋场继续采取监测和监控措施,确保地下水监测系统以及渗滤液收集系统正常运转,直至水质稳定为止。 (八)制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九)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出现超标排污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四、根据报告书预测,项目建成后所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0.29(t/a);NH3-N:0.029(t/a)。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中。经市、区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其指标来源。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七、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八、请经开区规划建设安全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2019-2-25 | 2019-2-25 | 2099-12-31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1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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