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不放过” 抓好环境安全
发布时间:2018-03-02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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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打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尤其是冬春季节“蓝天保卫战”,将环境安全检查工作“抓早”、“抓实”、“抓细”,春节上班后第一天,市环保局副局长王颀带领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赵韩军及相关执法人员,对雨城区、名山区和经开区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了节后环境安全检查,针对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坚持“四个坚决不放过”的原则切实强化执法和整改工作。
一、不发现问题坚决不放过。借鉴成都平原大气污染强化督查的经验,3月起,组织全市执法骨干开展为期1个月的4轮交叉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一批环境问题。
二、不指出问题坚决不放过。对于发现的环境问题,以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的名义形成书面的意见反馈属地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解决。
三、不整改问题坚决不放过。在交叉检查过程中,属于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进行立案查处,需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对于环境违法企业,特别是不进行整改的企业,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启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等手段,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坚决移送。
四、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将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本轮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后督察的范围,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确保企业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