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保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发布时间:2017-08-26 12:08
来源:
浏览: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20010 | 群众来信反映雅安市汉源县汉光集团每年产生的大量废渣处置去向问题。该集团在汉源湖水位790一段堆放大量工业废渣、磷石膏等,来信建议请专家对汉光集团最近的汉源湖水位790一段进行湖底土壤取样分析。 | 雅安 | 垃圾 | 一、基本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汉源县汉光集团,实际上是“四川省汉源化工总厂”。该厂为汉源县迁复建企业,位于新修省道306线旁,距离汉源县城6公里,公路对面沿省道有住户。企业渣场位于该公司的东南侧,马烈沟从渣场南侧流过,白岩河在省道西侧,两河相交后汇入汉源湖。经过环评审批,并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渣场。 二、调查情况。由于原料供给原因,目前该企业已经停产。 1.经检查,渣场“三防措施”到位,渗滤液收集措施完善;厂区附近和库区周边均未发现工业废渣倾倒痕迹,也未发现有废渣和渗滤液进入马烈沟(该厂附近的汉源湖支沟)。 2.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水土保持方案还未验收。 3.查阅该公司固定监测点的监测报告,水质均达标。 4.核实公司运行管理台账,该公司自2014年以来,每年产生磷石膏工业废渣量在20万吨左右,部分销售给水泥厂,目前库存量在64万吨左右,与现场检查情况相符。 | 是 | 一、2017年3月7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时对该企业渣场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5月21日该企业完成整改并验收。 二、该厂已于8月24日提交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并通过验收。 三、因汉源湖现水位在840,汉源湖790位于水下50米,受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限制,取样暂不能实施。 四、下一步我组将在条件成熟后汉源湖底土壤进行取样,待采样监测后再行报告,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五、已经对附近22户居民进行了走访,均表示没有发现废渣倾倒汉源湖行为,对目前的整改情况表示满意,希望持续加强监管。 | 1.雅安市环保局:凌云扬 2.雅安市水务局副局长:张勇 3.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仕林 | |
信20170820037 |
信2017082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