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11月17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11-17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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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中心窗口于2015年11月17日受理《芦山县姜城(芦阳古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S210芦山县城区段改扩建及景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汉源县中医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5-2239837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 编:625000
受理情况:
一、芦山县姜城(芦阳古城)项目
(一)建设地点:雅安市芦山县芦阳镇
(二)建设单位: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四)附件:芦山县姜城(芦阳古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文公示
二、S210芦山县城区段改扩建及景观工程项目
(一)建设地点:雅安市芦山县芦阳镇,S210芦山县城区段起于芦山县飞宝公路交叉口止于金顶阁隧道
(二)建设单位: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四)附件:S210芦山县城区段改扩建及景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
三、汉源县中医医院
(一)建设地点:汉源县九襄镇
(二)建设单位:汉源县中医医院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附件:汉源县中医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