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优势得天独厚,素有“天府之肺”“动植物基因库”。市生态环境局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围绕绿色发展示范市定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11月30日省委彭清华书记来雅调研指示精神,按照“确保各项指标不下滑、力争稳中求进有提升”的工作思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生态系统保护,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打造长江上游坚固靓丽的生态屏障。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让绿色发展成为主旋律。坚持源头防控,做好“三线一单”成果运用,构建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落实环评审批与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引导构建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做好市委市政府对接省生态环境厅服务工作,推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政府签订《备忘录》支持雅安发展,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和四川电视台做好《对话绿色先锋》访谈节目。深化“放管服”,建立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行“三个一批”(豁免管理一批、承诺审批一批、加快推进一批)环评管理,推行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对相关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完成1139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备案)手续,总投资约977.36亿元。核发和登记排污许可证3733张。加强对涉疫废物的处置,按照疫情应对工作安排,抓好疫情医废、特殊有害垃圾环境监管。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089人次,检查全市医疗机构335家次、医废暂存点185处次。全市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830.29吨,其中疫情医废11.84吨。强化环境监测,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安全。
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让生态环境成为最靓丽的名片。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做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狠抓挥发性有机物及严控“五烧”等综合治理。2020年雅安市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列为“一号工程”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1-10月,雅安市PM2.5平均浓度2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较2015年下降22.9%;PM10平均浓度为3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较2015年下降37.3%;优良天数为295天,优良天数率达到97%。据生态环境部通报:1-10月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3,其中九月和十月的单月排名连续两月冲入三甲,分别位列第2,和第1,首次“摘冠”。紧扣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三水共治,突出“保优、补短、治小”,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制定《雅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稳步推进52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20年1-10月,雅安市3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同比持平;劣Ⅴ类水质断面0个。保持中心城区建成区无黑臭水体。纳入考核水功能区9个,水质达标率100%。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1-10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中,雅安市排名全国第22位。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和矿山矿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农用地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2020年共完成四川省引领物流有限公司地块等10个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
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让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出台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督促县(区)及市级部门自觉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科学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美丽雅安建设等生态环境规划编制,统筹整合好各类资源、资金,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力争纳入全市规划纲要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力推进绿美雅安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积极融入成都平原经济区建设,推进现有的生态环境协作联动机制。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加快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健全环境治理区域协作体系,加强核与辐射管理,完善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营造绿美雅安建设氛围,让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效整合宣传媒介和环保公益组织,切实加强生态环保知识宣传普及。加大违法曝光力度,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依法公开环境行政处罚、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突出环境问题等,加强环保正反典型宣传报道,提高全民守法意识。推进绿色创建,开展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绿色校园、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倡导绿色出行,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环保问题,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