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拟作出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中药注射剂检测中心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03 17:32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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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中药注射剂检测中心技改工程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33-20153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35-2239837

 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药注射剂检测中心技改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为了提升注射剂的质量品质,保证产品安全,对检测中心技术进行了改造,项目于20111223日开工, 201212月基本建成并进入试生产至今。实际建设规模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环保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本工程为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中药注射剂检测中心技改工程,主要由小试提取区、小试精制区、检测中心、动物实验房和部分公用、辅助设施(排烟风机、净化空调系统)等组成。

建设单位: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中街1号(现有厂区内)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43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0.8%。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四川华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定了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项目环保文件及材料齐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三、验收监测结果

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于20141028日~29日对本工程水环境、大气环境、环境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污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p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色度,监测期间废水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最大日均值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表明该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在正常运作的情况下能够将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该处理设施经验收后可投入正式使用。

2.噪声监测结果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 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中厂界噪声点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dB(A)

3.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卧式快装燃汽蒸汽锅炉1#和卧式快装燃汽蒸汽锅炉2#均为燃气锅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未对燃气锅炉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氮化物标准限值进行规定,在现场监测的两个周期内,卧式快装燃汽蒸汽锅炉1#和卧式快装燃汽蒸汽锅炉2#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氮化物最高浓度为11.4 mg/m392 mg/m316 mg/m39.19 mg/m389 mg/m315 mg/m3

无组织排放:在监测周期内,该项目厂界下风向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最大测定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硫化氢≤0.1 mg/m3、氨≤2.0 mg/m3的要求,说明该项目对周边大气影响小。

4.固体废弃物

生产生活垃圾(包括中药渣、不再利用的废包装、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交由成都星诚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处理。实验动物尸体交由简阳市怀琴动物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5总量控制指标

该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实际排放总量分别为8.26 t/a0.20 t/a均低于环评考核指标9.43 t/a0.76 t/a。并对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实际排放总量进行了核算,分别为5.51 t/a0.85 t/a

6.环境影响结论

该项目在试生产间,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企业制定有完善的风险防范专章和预案。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业主所采取的环保治污措施能达到效果,在相关生产、治污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未对地表水和空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7.公众意见调查

监测期间针对项目周边的居民共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共30份,收回28份,返回率93.3%。在这次调查中,主要以该项目对其是否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为内容,调查表格随机发放。通过调查和对公众意见调查进行回访情况表明认为该项目对其未造成环境污染影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韩双15281257254

(2)建设单位:    李重0835-287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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