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雅安市长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3-0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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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市环函〔2017〕79号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雅安市长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的批复
雅安市长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并商请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同意。经研究,我局同意你公司表面处理废物(HW17)(900-064-17)6T于2017年12月14日前交由青川县天运金属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你公司在危险废物转移时必须做到: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将运输时间报告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潘哲,联系电话:0835-2239845),预期到达时间报告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贾绍祥,联系电话:0839-5572072);做好转移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有效防止渗漏、扬散、流失;禁止在运输过程中丢弃危险废物;用危险废物专用运输车运输,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进行运输。
危险废物运输完毕后,十二日内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按联单注明的留存要求报送相关单位。
请雅安市名山区环境保护局做好此批次危废转运监管,重点做好装车、起运时的现场核实、记录,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备查。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3日
抄送: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雅安市名山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