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雅安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8-11-2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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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雅安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 | | (第十六批 2018年11月23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510000201811180017 | 雅安市芦山县飞仙关镇黄家村 路云机砖厂生产时产生青色浓烟,粉尘污染严重。 | 芦山县 | 大气 |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生产时产生青色浓烟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厂隧道窑中仍有砖坯烧制,隧道窑中段有风机运行将废气抽至脱硫塔处理,脱硫塔在运行。由于现场工况无法满足监测要求,无法进行现场采样监测。企业生产时窑炉产生的烟尘和二氧化硫经脱硫塔处理后外排,因含有大量水蒸气致使脱硫塔外排的废气呈“浓烟状”; 2.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厂区地面已硬化,但破碎制坯车间未完全封闭,车间靠山侧敞开的部分设置有黑色围网但围挡不全,粉碎机搭建了厂棚但封闭不彻底,一侧打开了缺口直通厂外,破碎机输送物料的皮带上方有一根管道连接布袋除尘器,但无集尘罩等收集措施,无法有效收集产生的粉尘。 | 属实 | 关于生产时产生青色浓烟的问题。 责任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芦山县人民政府,责任人: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余刚平;芦山县副县长朱文华 市环保局督促芦山县政府指导该企业进一步规范设施管理,健全脱硫塔管理台账,待企业完成整改恢复生产后,对其开展监督性监测,一经发现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关于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责任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芦山县人民政府,责任人: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余刚平;芦山县副县长朱文华 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和时限,将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采取密闭破碎车间、物料堆放车间和陈化车间,规范除尘器收集装置,密封干粉物料传送带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粉尘治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县环保部门将采取日常巡查和夜查暗访、测管协同和网格化监管等手段,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