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20170808015号案件的办理工作,接到群众信访举报件后,市长兰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盐化厂”,全称是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万吨/年氯酸钠和5000吨/年高氯酸钾。该项目位于雅安市天全县思经乡民主村5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天全县环保局于2008年6月18日审批(天环函〔2008〕31号),并于2009年5月15日验收(天环验〔2009〕1号)。该企业经雅安市环保局于2011年4月27日审批(雅环审批〔2011〕29号)进行了技改,并于2012年2月6日通过验收(雅环审批〔2012〕1号)。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氯气,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中的钠离子、氯离子和氯酸根离子以及生活污水(经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达标排放)中的COD、BOD、氨氮、SS等。
信访人反映的“珍珠厂”,全称是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蓝刚玉晶体材料120吨,合成蓝刚玉55吨,人造宝石300吨。该项目位于雅安市天全县思经乡民主村5组,紧邻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月15日审批(雅环审批〔2013〕103号),并于2017年2月20日通过验收(雅环验收〔2017〕2号)。该公司的主要污染物有:冷却水、晶体开片切割废水(含SS)、晶体清洗废水(含SS、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生活废水、氧化锆粉尘,硫酸铝铵热解尾气。环评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晶体开片切割废水成点后上清液回用,其余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安装除尘装置和尾气回收处理设施,确保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氢气作为燃料,目前因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停产而停用了一条生产线。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8月10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赴天全县思经乡民主村5组、6组现场,对投诉涉及的两家企业开展调查。
(一)关于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曾受理过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来访投诉,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也是我市“举一反三”自查出的问题之一。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7月26日停工检修,该公司正在对厂内沟渠、生产车间等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措施。
2017年8月10日,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对企业厂外思经河上下游、厂内雨水收集池及生活废水排放口进行了现场监测取样,《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生活废水监测》(雅环监字2017第276号)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总排口氨氮、化学需氧量及悬浮物浓度均超标;《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测管协同监测》(雅环监字2017第275号)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区泄洪口和生活污水排口高氯酸盐指标异常。
天全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7月7日对该厂生产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中氯气、氯化氢、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均达标排放。
检查中还发现该企业未向天全县环保局申报危废。
(二)关于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自建设至今,我市未接到过关于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该企业于2017年8月8日停工检修。
检查当日,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现场对外排水进行取样,《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废水监测》(雅环监字2017第277号)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水总排口所测项目均达标。
检查中还发现该企业未向天全县环保局申报危废。
三、处理情况
2017年2月5日,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安装氯气在线自动监控设备,被天全县环保局处罚款1万元(天环罚〔2017〕5号),目前企业已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并缴纳了罚款。
目前,雅安市环保局已对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未按规定申报危废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危废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有关要求,及时高效抓好案件查办工作,但由于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的防渗整改工作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成、两家企业的危废尚未完成申报、对思经乡的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问题追责还未到位等原因,群众反映的问题暂未全面整改到位,此件暂未办结。下一步,市环保局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关于环境违法案件查处问题,市环保局决定于9月5日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关于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问题,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整改计划,于8月31日前完成对生产车间、生产废水收集点位、沟渠及循环池的防渗漏整改工作。
(三)关于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未申报危废的问题,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四)关于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未申报危废的问题,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五)根据调查认定事实,同步开展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违纪违规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
第20170808015号举报件
未办结事项整改方案
按照《雅安市环境保护局领导联系点工作方案(试行)》,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心愚为责任领导,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截至8月14日,本件信访件还有环境违法案件未查处到位,企业超标排污未整改到位,未完成危废申报等问题,对照未办结的事项,特制订如下整改计划:
(一)关于环境违法案件查处问题,市环保局决定于8月31日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任人:李呈祥)
(二)关于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问题,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整改计划,于8月31日前完成对生产车间、生产废水收集点位、沟渠及循环池的防渗漏整改工作。(责任人:詹定科)
(三)关于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未申报危废的问题,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责任人:詹定科)
(四)关于四川省久宝晶体科技有限公司未申报危废的问题,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责任人: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