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快马加鞭”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2020-11-1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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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
(1)“快”速反应,制定整改方针。坚持每日会商制度,接到省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后,每日由县级领导组织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信访件交办会,明确县级包案领导以及案件办理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协调配合,确保迅速整改到位。
(2)“马”不停蹄,加快整改速度。明确单位“一把手”为案件办理第一责任人,由案件主办、协办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同步开展案件调查核实处理和情况报告撰写,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在省督察组规定的信访件3天办结的基础上将我县信访件办理期限缩短至2天。截至目前,我县主办的第一批信访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3)“加”大力度,提升整改实效。根据全市受理信访件综合研判分析,举一反三,梳理自查出我县在道路扬尘、噪音扰民、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问题160余个,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工作机制,分类加快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153个,剩余短期内难以解决问题已制定解决方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4)“鞭”策到位,严肃整改问责。由督察督办组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现场开展督导检查,核实重点案件办理情况,督促案件办理单位按时完成案件办理工作。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案例办理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人员,由追责问责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