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现将2014年2月全市重点流域主要河流地表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以及城市功能区噪声状况公告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4年2月,重点流域青衣江和大渡河支流雅安段总体水质为优秀,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青衣江流域控制断面水中坝和出境断面龟都府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水域标准,实际为Ⅱ类,与上年同期相同相比,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二、环境空气质量
2014年2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污染指标采取了连续自动监测;并对市区大气降水(酸雨)进行了监测。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28天,达一级天数2天,二级天数21天,超过二级天数5天,达标天数23天,达标率为82.1%。上一年同期全市监测天数28天,达一级天数10天,二级天数16天,超过二级天数2天,达标天数26天,达标率为92.8%,空气质量略有下降。
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主要污染物日均值平均浓度分别为0.118毫克/立方米、0.014毫克/立方米、0.023毫克/立方米,空气污染指数为84,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为Ⅱ级,空气质量状况良好。上一年同期全市空气污染指数为59,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为Ⅱ级,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二)大气降水(酸雨)、降尘评价
由于本月降水量不足,共采集雨样0个,无法进行降水监测分析,和去年同期相同。
本月降尘量为1.9 t/km2·30d,较去年同期增加0.1 t/km2·30d,优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以当地清洁对照点年均值3.38+3 t/km2·30d标准限值。
三、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
本月全市的Ⅰ类、Ⅱ类、Ш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夜间均无超标,与上年同期相同。4a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中,昼间0.5小时超标,超标率为3.1%,夜间4小时超标,超标率为50%。上年同期昼间无超标,夜间0.5小时超标,超标率为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