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雅安云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数据联网的公告(第五批)
发布时间:2017-10-26 09:4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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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气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组对雅安云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对提出的联网申请和《资质认定证书》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专家组认为雅安云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限公司达到了联网技术规范和建设技术规范的要求,已具备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的各项条件,同意与雅安市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联网。

特此公告


附件:雅安市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联网企业名单(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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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联网企业名单(第五批)

序号

企业名称

检测范围及方法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1

雅安云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轻型非全时多驱汽油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

2.单、双轴13T以下轻、重型柴油车采用加载减速法

3.全时多驱及重型汽油车采用双怠速法

4.全时多驱、单轴13T以上及总重大于20T的柴油车采用自由加速法

雅安市名山区

1898160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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