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用信息(雅安市环态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8-10-2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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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雅环罚〔2018〕4号 |
处罚名称 | 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雅安市环态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 91511803590480584Y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 |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 |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 |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対人代码_5 | 513122xxxxxxxxxxxx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梁枭 |
处罚结果 | 予以罚款人民币五千一百元整(¥5,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年6月29日 |
处罚机关 |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
地方编码 | 625000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公示期限 | 1年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