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12-23 10:30 来源: 浏览: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国道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雅安城区过境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3日-2014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39837(环评科)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    编:62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国道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雅安城区过境段

2、建设地点:雅安市城区

3、建设单位: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南交通大学

5、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辖域内,起于洪雅公路交叉处,主要路线经颐阙路、青年路立交、金凤路,路线终点与康藏路闭合形成雅安市城区过境道路,路线总体走向为由东向西。本项目按城市主干道建设,设计路线全长10.047km,新建桥梁(跨线桥)总计473.2m/3座;涵洞1150m/7道;平面交叉9处;全线挖方112.99万m3,填方量56.6万m3,项目永久占地60.36hm2本项目全线采用分段路基,主要路基宽度为17~27m,双向四车道,K1+840~K3+040段远期接雅安市火车站(拟建)站前交通转换功能,该路段两侧设置辅道,该路段路基宽度49米,全线按60km/h的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道路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0.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0.1.1 社会环境影响缓解措施

1、拆迁和安置工作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道路建设用地沿线分布有少数当地居民,项目建设用地的拆迁工作由雅安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拆迁方案严格按照雅办发[2010]16号文件执行。项目进场施工前,由雅安市人民政府负责完成相关拆迁安置工作。

2、保护基本农田、耕地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颁布的国土资发[2005]1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做好项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推荐线路沿线占用少量居民耕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本项目新建道路未占用基本农田。

3、减少施工干扰

本项目施工时应在道路沿线经过的主要区域布设宣传专栏进行宣传,设立告示牌,使项目沿线居民进一步了解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向受影响群众宣传有关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政策等,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支持项目建设,取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暂时干扰的理解和体谅。

加强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合作,对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资运输应进行合理的规划,同当地政府进行协调以避免现有道路的交通堵塞。共同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和运输路线,尽量减少从居民集中区附近经过,以减少施工车辆对村民的干扰和污染影响。

4、文物保护

根据调查,本项目推荐线路经过区域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在征地范围以外进行施工行为。在道路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文物遗存时,道路施工部门应立即停工并保护现场,及时通知当地文化文物行政部门,采取保护措施,以便妥善处理;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若确需进行考古发掘或作进一步的保护工作,文物部门与道路部门再行协商解决。


10.1.2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按照当地施工防治要求,在施工时采取洒水降尘等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防治措施如下:

(1)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强作业现场扬尘控制,工地不准裸露野蛮施工,做好洒水降尘措施,同时在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应暂停土方开挖、回填,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2)加强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行驶路面扬尘控制,施工道路及场地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施工车辆物料运输采取篷布加盖防尘,运输路线选择尽量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途经沿线居民等处时加强沿线洒落物料清扫,采取必要洒水降尘措施,减轻车辆运输扬尘对项目沿线环境的影响。

(3)通过对施工场地采取遮挡和洒水等措施可有效地抑制扬尘量。拌和站内的粉状材料必须采用筒(仓)储存,堆料场必须采取覆盖措施,适时洒水。综上,工程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具有范围较小和时间限于施工期等特点,通过采取覆盖、洒水和筒(仓)式设施储存粉料等措施,可以将施工期的扬尘影响减至最小程度。

(4)注意施工人员的保护措施,施工时注意佩戴口罩,特别是土石方挖填和隧道掘进时,以减轻扬尘对其的伤害。

评价认为,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均技术、经济可行。



10.1.3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含涉水工程施工,与陇西河桥相连,在临河路段施工时,应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废水处理措施等,以免水质受到污染。

管理措施

开展施工场所和营地的水环境保护教育,让施工人员理解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特别是在临河路段施工时,施工尽量避开洪水期进行,以减小对下游水质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防止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

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为减少生活污水对沿线水体的影响,本项目就近租用当地民房作施工营地。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污水和餐饮污水分别收集,利用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在租用民房时,需检查其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要求,应增设相关收集和处理设施。

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施工场地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维修时产生少量的含油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环评要求生产设施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

临河路段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道路与陇西河桥衔接处临河作业面施工时应在河岸和水面上设置挡防设施,并优化施工工艺,严禁施工期砂石、废油下河,临时弃土堆场不得设于河边。同时,在桥面铺建过程中,可能会有建筑垃圾和粉尘掉入沿线水体,造成水质污染,因此需要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严禁乱撒乱抛废弃物,建筑垃圾要集中收集并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安全堆放。

评价认为,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均技术、经济可行。

10.1.4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时应采取围挡措施,使用环保低噪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机械远离沿线居民布置。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

2、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作业;靠近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应酌情调整施工时间或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木制隔声板或采用半地下施工等。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3、项目区域内的现有道路将在项目施工期用于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上述路段附近有城镇居民点和学校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加强对集中居民点等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居民点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

环保设施的布局分析

项目施工时采取分段打围施工,并利用沿线空地布置临时施工场地,主要布置在拟建跨线桥处。施工临时占地周围主要为耕地等,少量分布有零星居民。为了减缓施工作业对道路沿线造成的影响,本项目尽量少设置施工临时占地,同时避开经过路段居民集中区,既方便桥梁施工零部件堆放,又避开了沿线居民,布局合理。

综上,建设单位应掌握好工期,合理安排进度,将施工布局和环保设施布局优化,使施工期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小。评价认为,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均技术、经济可行。

10.1.5 振动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的合理布局

1)科学的施工现场是减少施工振动的重要途径,应在保证施工作业的前提下,适当考虑现场布置与环境的关系;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如加工车间、料场等相对集中,以缩小振动干扰的范围;如施工期较长,可采用一些应急措施,并充分利用地形、地物等自然条件,减少振动的传播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2)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输车辆的运行途径,应尽量避开振动敏感区域。

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和合理的施工工艺

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污染严重的施工作业,做到文明施工。



10.1.6 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1)施工前对需占用林地的树木、树种进行详细统计,建议业主与园林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通过移植等方式将林木转移。

对隧道进出口以及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并根据绿化对象的功能、当地气候、土壤和城市景观选取适生树种、草种,这些植被不仅可以使因隧道而受到影响的植物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而且还可以减轻路域内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降低交通噪声和美化环境等。

(2)为尽量缓解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在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工期,地表开挖尽量避开雨季,预先修建沉砂池、排水沟,对于长时间裸露的开挖面,可根据实际情况应用塑料布覆盖,以减轻降雨的冲刷;施工完成后应尽快进行道路硬化和绿化工作,把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施工临时设施区等应尽量避免额外的临时占地,以减轻项目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同时,待项目完成后,渣堆运走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进行植被恢复,选用植被应采用人工针叶林(以柏木为主)或播撒草种或者采取复垦措施。

(4)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规定进行弃渣作业,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处乱倒。

(5)为避免施工影响水生生物的生长环境。评价要求,对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运至规划的弃渣堆放地点堆放,严禁向河中倾倒。同时施工方必须采取严格的管理和工程措施,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陇西河中;建议项目方应通过合同约束机制和施工环境监理制度来控制固废和油料的排放,严禁油料直接排入水体中。

10.1.6 水土保持措施

详见水土保持章节(8 水土保持)。

10.1.7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堆放进行处置,拆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施工便道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剩余部分运至附近渣场,其余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雅安市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同时对堆放点定期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由于拟建项目沿线所经大部分为农村,食物残渣等固体废弃物可堆放、腐熟为农家肥使用。

本项目施工弃土拟用于该片区范山村和对岩坎坡物流园区低洼地带回填。根据现场调查,大兴片区属雅安市规划建设的城市新区,整体地势较低,目前正在进行区内规划市政道路建设,本项目施工期弃方产生后,将可及时用于该区内市政道路填方利用,不需临时堆存。渣土转运过程中,优化运输路线,避免穿越主城区,减轻运输车辆噪声对转运沿线居民的影响。同时,采用密闭车辆,选择非交通拥挤路段和时段进行运输,施工场地做好围护施工,统一出入口,渣土转运车辆进出场地时做好清洗工作,减少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

10.1.8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施工期产污特征及与地下水环境相关要素,提出以下保护措施:

(1)施工区利用沿线既有设施收集处理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

(2)混凝土拌和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中泥沙和石油类含量较高,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沙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

(3)散料堆场采取覆盖措施,防止产生水土流失污染地下水。


10.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0.2.1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环评提出的相应防治措施有:

1、有关部门强制性加装汽车排气净化装置,单车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有关规定;

2、加大环境管理力度,道路管理部门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定期在环评报告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最大限度地缓减汽车尾气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从技术和经济角度讲,可行。


10.2.2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道路路面径流。路面径流,在非事故状态下,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但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经雨水冲刷后进入地表水体,本报告中提出了严格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以最大程度避免类似事故发生。从技术角度讲,针对路面径流,主要通过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来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产生,众多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可行的处理办法。

因此,本项目营运其废水处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10.2.3 声环境污染防治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1、合理规划建筑布局及控制道路两侧用地

(1)K1+840~K3+040段

2类区域:运营近期(2016)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62.3m以外,运营中期(2022)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94.0m以外,运营远期(2030)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186.7m以外,环评要求在上述噪声防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建筑。

4a类区域:运营近期(2016)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26.9m以外,运营中期(2022)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36.3m以外,运营远期(2030)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62.3m以外,环评要求在上述噪声防护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

(2)除K1+840~K3+040段外,其他路段

2类区域:运营近期(2016)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117.7m以外,运营中期(2022)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183.4m以外,运营远期(2030)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200m以外,环评要求在上述噪声防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建筑。

4a类区域:运营近期(2016)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38m以外,运营中期(2022)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58.5m以外,运营远期(2030)噪声达标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117.6m以外,环评要求在上述噪声防护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

如果必须在道路噪声防护距离之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建筑物时,环评要求,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考虑优化建筑布局或合理规划临近道路的第一排排房屋的建筑使用功能,同时采取隔声等治理措施,使室内环境能达到相应的使用功能噪声标准要求。

2、 噪声防治措施及建议

(4)噪声影响防治措施及建议

1、噪声污染治理原则

本项目属于新建城市主干道,根据我国环境保护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原则,同时考虑项目所在区域经济、社会特点,以项目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噪声污染治理的基本原则:

(1)环境噪声现状值不超标,道路交通噪声使环境噪声超标时,应采取措施使环境噪声达标;

2)环境噪声现状值超标,道路交通噪声对环境噪声有增加量时,应采取措施减小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尽量使环境噪声维持现状值。

2、噪声治理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中公路、城市道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要求,结合本项目拟建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噪声预测结果,分别针对不同敏感目标提出噪声防治和削减措施。

a)通过不同选线方案的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分析敏感目标受影响的程度,提出优化的选线方案建议。

本项目拟建线路是沿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北外环线走线,无重大路线偏移,因此未进行全线线路比选。建设单位在道路设计时进行优化,结合噪声初步预测结果,根据调整设计方案,取消原设计中西门北路跨线桥,该跨线桥主要经过灯塔雅舍小区和东安郦景小区等集中居住区。调整后,该路段采用平面设计,有效的减少了车辆进入立交桥爬升过程运行噪声的产生,经过该路段的车辆声源噪声削减5~10dB(A)。

b)根据工程与环境特征,给出局部线路调整、敏感目标搬迁、邻路建筑物使用功能变更、改善道路结构和路面材料、设置声屏障和对敏感建筑物进行噪声防护等具体的措施方案及其降噪效果,并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

①线路调整

建设单位将通过川西机械厂路段较原设计方案远离居民建筑偏离5~10m,以减轻交通噪声影响,并利用隔声屏障等噪声防治措施的实施。线路调整后,该路段道路红线与居民楼距离普遍能够达到6~12m,交通噪声影响较远线路方案直接影响能够削减3dB(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优化线路后,通过偏离敏感目标,安装隔声屏障和隔声窗等措施后,能够实现噪声达标。

根据预测结果,沙湾村先锋社、土桥村慕义组属于沿线分布居民,多以1~3层民房,属非集中居住居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该部分多属于工程拆迁范围。经调查,雅安市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区已建或正在实施太阳、斗胆及北郊等安置房项目,主要对城区棚户区改造居民进行集中安置。本项目沿线涉及的沙湾村、土桥村等均属于改造范围。评价建议,建设单位结合雅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尽快制定棚户区改造的后续计划,尽快对本工程沿线散居居民进行集中安置。

②改善路面材料

本项目路面采用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设施时可以考虑采用更为先进的多孔隙沥青混凝土减噪路面。多孔隙沥青混凝土表面层是一种压实后含有大约孔隙的路面表面层结构,这种路面结构具有低噪声和高抗车辙性,以60km/h设计车速类比,采用路面结构,能有效降低交通噪声3~5dB(A)。

③设置声屏障

针对沿线四川省贸易学校、灯塔雅舍小区、东安郦景小区、川西机械厂家属区、领地·凯旋帝景小区、姚桥拆迁安置房和沙湾村先锋社、土桥村慕义组等分散区域等受交通噪声影响远期超标5~8dB(A)的敏感目标,在改善路面结构的同时,对其采取设置声屏障等措施。以上敏感目标临路侧建筑执行4a类标准,为了降低营运期夜间交通噪声对第一排建筑的影响,临路侧修建吸声围墙,吸声围墙距离路肩大于2m,高度3.5m,降噪效果10~15dB(A)。同时,执行2类区域的建筑超标的区域朝向公路侧窗户进行改造,由普通单层玻璃窗改造为双层通风式隔声窗,在关窗情况下,降噪效果达到10dB(A)以上,能够保证营运期该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要求。

④加强噪声监测

对于营运期近期噪声预测不超标,远期超标的雅安市职业高级中学、雅安航空工业联合技工学校、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和雅安市精神病医院等敏感目标,加强绿化种植,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100万元,加强项目营运期的跟踪监测工作,视监测结果和噪声超标情况合理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交通噪声不扰民。

本项目所在雅安市雨城区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两侧的用地将全部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目前,道路两侧局部如沙湾村、土桥村、姚桥片区现有的房屋已经比较陈旧,随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不断推进,道路两侧的独居和散居房屋将会逐步拆迁;同时,由于车流量变化具有不可预见性,环境噪声也会随之变化。因此,环评建议在运营期对道路两侧剩余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如果出现噪声超标,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且区域内短期无拆迁计划时,应根据需要对噪声超标居民楼采取安装通风式隔声窗等降噪措施。

c)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可对城乡规划进行修改的前提下,提出城镇规划区段线路与敏感建筑物之间的规划调整建议。

根据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拟建线路主要经过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和教育可研用地等区域。拟建用地在规划设计建筑时,应预留15~20m的噪声控制距离,第一排建筑合理规划建筑类型和用途,尽量不修建居民住宅、教学楼和医院住院楼等敏感建筑,或临路侧不设或少设窗户,安装双层隔声玻璃。

d)给出车辆行驶规定及噪声监测计划等对策建议。

根据雅安市道路交通规划,本项目拟建道路远期将主要作为城市干道,不再承担国道交通功能,因此,远期经过该路段的大型机动车辆的限行,城市内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尤其是环保型的公交车辆, 使高噪声车辆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建设和道路规划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控制措施,提高交通噪声监测技术,加强对交通噪声系统协调管理。同时,在全路段或部分路段禁止或限制机动车鸣笛,并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降低车辆通过该路段时的噪声影响。

10.2.4 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司乘人员在道路上丢弃的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后分类处理,饮料瓶等可回收的废包装物送当地废品站回收处理,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10.2.5 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1)应按道路绿化美化设计要求,做好隧道进出口和道路两侧的绿化美化工作。

(2)定期对道路绿化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等养护管理。

(3)加强营运期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是生态保护最基本的措施。

10.2.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源于危险化学品、油类产品等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引起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漏,致使在很短时间内造成一定范围的恶性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在施工期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的工程措施设计和实施,营运期应加强管理,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


10.3 环保措施投资估算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约为1566.35万元(其中线路新增水土保持方案投资601.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1%。

表10-1  环保措施直接投资估算

环保项目

措施内容

数量

金额

(万元)

备注


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

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

全线

601.35

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

施工防护工程

727.35 m3

施工场地排水沟

568.1m3

沉砂池

1100 m3

植被恢复

1.6hm2

施工期临时水保措施

-

道路绿化及景观

全线

噪声防治

施工期

施工围挡、低噪设备等

-

40.0

估列

施工人员的保护措施(防噪耳塞等)

-

1.0

估列

告示、防护

 

4.0

 

营运期

优化设计方案,取消西门北路跨线桥,路径远离敏感目标偏移

-

-

纳入主体设计

改善路面结构,采用更为先进的多孔隙沥青混凝土减噪路面能有效降低交通噪声3~5dB(A)

10.047km

-

纳入主体工程

四川省贸易学校、灯塔雅舍、东安郦景小区、川西机械厂宿舍、领地·凯旋帝景小区和姚桥拆迁安置房等临路侧修建吸声围墙,吸声围墙距离路肩大于2m,高度3.5m,降噪效果10~15dB(A)

800m

280

估列

主要临路敏感目标建筑安装通风式隔声窗

2000m2

160.0

估列

噪声监测和治理预留费用

-

100.0

估列

设置禁鸣、限速等标志,学校等路段减速带

-

5.0

估列

地表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

施工生产废水沉淀池,8处

-

8.0

估列

隔油沉淀池,4处

-

4.0

 

与桥梁衔接段河岸施工防护措施,2处

 

5.0

 

营运期

-

-

-

-

地下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

-

-

-

估列

预留

费用

预留环境风险事故的监测及治理费用

-

40.0

估列

风险防范措施

跨线桥设置防撞护栏、限速警示标志

-

30.00

估列

环境空气

污染防治

施工期

洒水车

3

30.00

洒水车10万/台

篷布

-

5.00

施工人员保护措施(口罩等)

-

1.0

车辆清洗

/

15

 

固体废物

施工土石方清运

 

40.0

 

垃圾桶、垃圾处理费用

-

2.00

估列

环境监理

施工期环境监理

1.5

100.0

工程环境监理计划

环境监测

施工期环境监测

1.5

15.00

项目环境监测计划

运营期环境监测

-

30.00

 

环保验收

含会议费、编制费、监测费等

-

50.00

估列

其他

 

 

 

 

合计

——

-

1566.35

——


7、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在委托评价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定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于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及第二次网上公示,并在第二次网上公示结束后,对项目沿线居民发放公众调查表进行现场调查,程序合法,形式有效。现场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包括项目沿线受影响范围内居民和单位,调查结果真实的反映了周边群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及意见。因此,本次公众参与过程合法、形式有效,调查结果真实有效。

此外,针对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将解决方案反映到报告书的相关章节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根据 “三同时”制度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不对沿线环境造成影响。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非工作时间值班电话:12369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