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辐射安全有关行政事项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7 17:5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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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局将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表类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

新申请办理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单位可将环评报告、报批申请的电子版,及建设单位申报信息(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送至邮箱yassthjj@163.com,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代办项目受理。同时可将纸质申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评报告受理后,市生态环境局将采取函审、一对一专家审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审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开展环评审批。

二、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相关事项

核技术利用单位登录“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申报(咨询电话:0835-2224212),同时可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事项申报

三、事项的办结

在有关事项办理完结后,我局将通过邮寄方式将办理件送达有关申报单位。

四、需要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的事项

申请单位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辐射安全有关行政事项办理〉的通知》(川环疫〔2020〕3号)要求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单位提供准确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方式,环评审批及辐射安全许可的办件结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交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提供免费快递送达服务。

(二)请选择EMS快递邮寄业务报送纸质资料,邮寄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收件联系人:周田瑞,联系电话:13320600911。付款方式请选择“运费到付”,备注“市生态环境局收”。事项受理日期以我局收到材料之日为准。

(三)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辐射安全许可申报相关事宜咨询请尽量通过电话进行,联系电话:0835-2224212。确需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和咨询业务的申请单位,请严格按照《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关于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期间调整政务服务工作的通告》要求,实行电话预约制,按照工作人员指定的办理时间,到政务大厅办理事项。没有进行提前预约的,原则上不得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周末、法定节假日,以及正常工作日下班时间,请拨打2863031、2220305进行预约;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请拨打2863031、2220305、2829033、2229415进行预约。)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将对相关服务调整情况及时告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辐射安全有关行政事项办理的通知》(川环疫〔2020〕3号)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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