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三季度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0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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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2年三季度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决定的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雅安鼎立纸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一次性纸浆模塑产品项目 | 雅安工业园区 | 雅环验收[2012]13号 | 2012年8月 |
2 | 四川冠峰气体有限公司 | 3000立方/h全液体空分装置 | 雅安工业园区 | 雅环验收[2012]14号 | 2012年8月 |
3 | 四川航空雅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青江国际花园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环验收[2012]15号 | 2012年8月 |
4 |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 | 张家001-X2井集气站工程 | 雅安市芦山县 | 雅环验收[2012]16号 | 2012年8月 |
5 | 天全县扬兴煤业有限公司 | (城鱼煤矿)整合工程 | 雅安市天全县 | 雅环验收[2012]17号 | 2012年8月 |
6 | 天全县天河煤业有限公司 | (背风沟)煤矿整合工程 | 雅安市天全县 | 雅环验收[2012]18号 | 2012年8月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