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天全县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
高炉喷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天全县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高炉喷煤
电话(传真):0835-2221702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市环保局核安全科(重点项目办公室)(625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
1、项目名称:高炉喷煤
2、建设单位:天全县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
4、建设性质:迁建
5、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将现有的脚基坪高炉喷煤
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不变,仍为入洗原煤20万t/a的生产能力。
6、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煤泥水、地坪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循环利用,无废水外排。
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有CODcr、SS等,采用浮选+二段浓缩处理。一次浮选尾煤、二次浮选尾煤、中煤磁选尾矿和截粗后的矸石磁选尾矿进入一段浓缩机,一段浓缩机底流进行分级脱水,筛上物为中煤,输送至中煤堆场;筛下物进行沉降过滤离心脱水,滤饼回收煤泥,掺入中煤,沉降过滤离心脱水机滤液及一段浓缩机溢流自流至二段浓缩机浓缩,二段浓缩机底流用压滤机回收,压滤机滤液作为循环水返回使用。必要时在二段浓缩机的入料中添加絮凝剂。洗水实现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
地坪冲洗循环水中污染物主要为SS,产生的排污水作为洗煤补充水。项目堆场场内外修建明沟,收集场内雨水和渗漏水,汇入雨水收集池,用作洗煤补充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过滤处理后全部用于洗煤用水。
(2)废气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原煤场扬尘;破碎筛分粉尘等。
原煤场贮煤面积为
拟在破碎筛分设备、物料转运等产尘点设置喷雾防尘装置,完善机械通风系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除尘效率为90%,则粉尘排放浓度为50mg/m³,排放粉尘能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破碎机、分级筛、冷却塔、弧形筛、鼓风机、引风机、浓缩机、各类泵等噪声源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声源强度在60~100dB(A)范围内。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后,可使声源小于80 dB(A),同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工业固废和生活固废。工业固废固废主要有煤矸石、浮选产生的煤泥等;生活固废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
选煤厂煤矸石送至矸石堆场暂存。全部外售给砖厂,作为原材料继续利用;浮选泥煤暂存于项目的泥煤堆场暂存,可用作建筑材料或制砖或送水泥厂。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68t/a,为一般固废,由天全县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天全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置。
7、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3万元,占总投资的9%。
8、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