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4月1日受理《瀑布沟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永利乡130MW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一)《经纬·芦山绿色智慧纺纱园二期建设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汉源县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项目(二标段)园区线路改迁标段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项目三),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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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环评报告情况:
一、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瀑布沟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永利乡130MW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
(三)建设单位:国能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经纬·芦山绿色智慧纺纱园二期建设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三)建设单位:雅安圣善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汉源县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项目(二标段)园区线路改迁标段辐射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
(三)建设单位:汉源县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时实环安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瀑布沟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永利乡130MW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公示本)
2.经纬·芦山绿色智慧纺纱园二期建设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公示本)
3.汉源县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项目(二标段)园区线路改迁标段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公示。
2.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