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成功签订第一例委托修复涉水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赔偿协议
发布时间:2022-08-1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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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雅安市水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作为推进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抢抓时机,创新办案思路。自2020年以来,已成功办理3起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近日,又成功签订了一起委托修复涉水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赔偿协议。
一、主动出击,发现案件线索。近两年,雅安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对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要求,通过明查暗访等途径,及时发现、收集涉水生态环境损害线索。2021年10月,陈某等4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形下,擅自在荥经县一河道内非法采砂3000余立方米,造成天然河道生态环境破坏。
二、各方配合,推动损害赔偿工作。今年6月,雅安市水利局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雅安市人民政府指定,同雅安市检察院、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荥经县水利局、荥经县公安局、荥经县检察院相互配合、攻坚克难,在赔偿义务人涉及刑事犯罪,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且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抵触情绪的情况下,各方抢抓时机,分析利弊,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经两次磋商,向陈某等4人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并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三、创新方式,赔偿工作取得实效。因该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涉及人员复杂,自行修复难度大、效果差,通过两次磋商,由陈某等4人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目前,陈某等4人已按照修复方案委托第三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这也是雅安市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委托修复第一案。届时,雅安市水利局将组织专家对修复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估,确保被损害河道得到有效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