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三位一体”保护水资源环境实现水环境质量全国领跑
发布时间:2019-06-1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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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彭清华关于“雅安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定要有更高的标准,要走在全省前列”等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保护,从“体制机制上引领,行动落实上坚决、法律法规上约束”三个维度,实现“全方位、零距离、法治化”三位一体保护水资源环境,2019年5月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年3月和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中,雅安位居全国第一,实现水环境质量全国领跑。
一、突出制度机制引领,实现水源源环境保护“全方位”
一是突出抓好顶层设计主导。围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市委提出坚决扛起省委赋予雅安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重大使命,提出要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优质生态环境,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要力争达到Ⅱ类,明确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省最优等目标任务。二是突出制度机制健全。建立《雅安市河长制验收制度》《雅安市河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雅安市基层河﹙段﹚长河制度》《雅安市总河长制运行规则》等16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定《大渡河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完成12条市管河流、2座中型灌溉水库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修编。制定年度“问题、目标、任务、责任”四张清单,逐一对照落实。三是突出党政领导带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多次巡河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将全市265条河流、41座水库、42处渠道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落实区、县﹙区﹚、乡﹙镇﹚、村四级河﹙湖﹚长1778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责任落实覆盖。
二、突出行动落实坚决,实现水资源环境保护“零距离”
一是深入实施“清河”行动。组建保洁队伍607个,清理河道垃圾、漂浮物及河道障碍物415吨,清理河道内乱堆乱放点12个。取缔网箱养鱼3624口,收缴销毁渔网和地笼7000余副(个)、电捕工具70余个,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0余艘。二是深入实施“护岸”行动。累计清除非法围垦河滩地290余亩;对26处河道采砂、23处河道外采砂及80家砂石加工厂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三是深入实施“净土”行动。对全市385个入河排污口进行巡查、排查、核查,加强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四深入实施“保水”行动。全市591个水电站完成生态流量下泄监管;完成绿化面积2900公顷;完成河流渠系库区绿色生态廊道建设15公里;对违反水土保持法的123个项目,依法采取措施,分类整改。2018年以来,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10.19平方公里。
三、突出法律法规约束,实现水资源环境保护法治化
一是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地方法规。制定出台《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二是积极探索好做法转变为地方性法规。2017年9月,出台《雅安市村级河长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强化统筹实现水资源保护联防联控。与相邻市(州)分别建立青衣江、大渡河及岷江流域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推进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同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