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生态环境局成功磋商两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发布时间:2024-07-22 08:5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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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主持召开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赔偿磋商会,成功磋商2起地表水环境生态损害赔偿案。宝兴县检察院、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宝兴汉白玉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硗碛藏族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参会指导。

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案件情况,赔偿权利人代表就修复方案、修复启动时间和期限、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和期限等具体问题发表意见,并出示相关证据,磋商小组代表代鉴定评估专家对鉴定评估专家意见进行说明解释,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资料、评估结论、赔偿金额及方式等充分沟通、磋商,到会单位提出指导意见。经磋商,本次2起地表水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双方均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将按程序在3个工作日内共计上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6400.48元。

下一步,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制度落实落地,强化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共同守护宝兴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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