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1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5 11:18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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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社会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825

2021 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现将相关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统计范围

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和移动源。

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为06-4540 个大类行业及其行业代码为4610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

生活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以及居民生活源,其中居民生活源范围包括城镇和农村。

集中式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

移动源包括机动车污染源。

二、废水污染物

2021年,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14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0.02吨、1.11万吨和12.96吨。

1雅安市化学需氧量排放结构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0.10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6.44吨、0.10吨和2.98吨。

2雅安市氨氮排放结构

废水中总氮排放量为0.17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51.79吨、0.17吨和5.49吨。

3雅安市总氮排放结构

废水中总磷排放量为0.01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2.88吨、0.010.35吨。

4雅安市总磷排放结构

三、废气污染物

2021年,全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21吨。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排放量分别为0.160.04吨。

5雅安市二氧化硫排放结构

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65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排放量分别为0.23吨、0.010.40吨。

6雅安市氮氧化物排放结构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24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排放量分别为0.16吨、0.07吨和48.56

7雅安市颗粒物排放结构

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33万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排放量分别为0.02吨、0.16吨和0.15

8雅安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结构

四、工业固体废物

2021年,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0.01亿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99.28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合利用率为51.7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70.09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处置率为37.12%。

2021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7.59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30.14万吨。

1    2021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主要污染物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21

一、水环境



1.废水排放总量

万吨

5918.04

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吨

789.97

生活污水排放量

万吨

5107.36

集中式治理设施污水排放量

万吨

20.70

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11401.15

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236.23

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11151.95

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12.96

3.氨氮排放量

1084.99

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

6.44

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

1075.57

集中式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

2.98

4.总氮排放量

1765.39

其中:工业废水中总氮排放量

51.79

生活污水中总氮排放量

1708.11

集中式治理设施总氮排放量

5.49

5.总磷排放量

116.13

其中:工业废水中总磷排放量

2.88

生活污水中总磷排放量

112.89

集中式治理设施总磷排放量

0.35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21

二、大气环境

1.二氧化硫排放量

2123.72

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1652.44

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

471.28

集中式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

0

2.氮氧化物排放量

6562.76

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

2341.34

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

141.75

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

4079.67

集中式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

0

3.颗粒物排放量

2474.64

其中:工业颗粒物排放量

1695.40

生活颗粒物排放量

730.68

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

48.56

集中式治理设施颗粒物排放量

0

4.  挥发性有机物

3384.27

其中: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212.50

生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1642.40

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1529.37

三、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万吨

188.81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99.28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万吨

3.14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51.72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

万吨

70.09

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万吨

4.23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

%

37.12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万吨

26.81

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

万吨

0

8.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

万吨

37.59

9.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

万吨

30.14

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万吨

7.27

11.  工业危险废物本年末贮存量

万吨

29.20

12.  工业危险废物倾倒丢弃量

万吨

0

说明:因小数点四舍五入的原因,个别指标数据分项之和与总数有少许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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