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4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01 11:4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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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4月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41-20154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5-223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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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项目名称

公文文号

审批日期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医教综合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雅环验收〔20154

20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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