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中保护 在保护中发展 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
发布时间:2012-01-12 14:49 来源: 浏览:
打印
【字体: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在京召开:

在发展中保护 在保护中发展 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于1220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江苏省、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作了会议总结。

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华能、大唐等8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会上正式签署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们认真学习、深入讨论了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在统一思想认识上抓落实。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意见》都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全面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这是第七次环保大会的标志性成果,也是做好“十二五”环保工作的重要指南。全国环保系统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对环境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对环保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对第七次环保大会标志性成果的准确把握上来,牢固树立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发展和繁荣,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无视资源环境的瓶颈约束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二要在组织实施环保规划上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据国务院《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抓紧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各专项规划。环保部门要会同其他部门科学编制节能减排、农村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加强与规划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各地区要制定“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建立项目责任制,明确各项工程的责任单位、进度要求和资金来源,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三要在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上抓落实。“十二五”是我国环保事业充满希望的5年,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意见》对此作出了全面部署。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的工作部署,统筹谋划,牢牢把握“十二五”环保工作的难点,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突破重点,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应对热点,继续抓好污染减排,不断推动环保事业迈上新台阶。四要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上抓落实。要下更大决心,集中人力物力,优先解决大气、重金属、化学品、土壤、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问题,力求尽早取得突破。进一步深化“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宣教等基础能力建设,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五要在提高环保监管水平上抓落实。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科学设定环境准入门槛,制定实施分区域分阶段的环境保护标准,加强对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的统筹。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日常执法检查,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清理地方土政策,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六要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上抓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出台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将环保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环保综合管理,统一环境规划,统一执法监督,统一发布环境信息,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形成部门间共同推进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一要迅速传达贯彻。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尽快进行传达部署,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大会精神和国务院《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二要明确职责目标。要按照大会和国务院《意见》的要求,明确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善配套政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强化责任制,把任务逐级分解到基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年年有进展,确保“十二五”环保目标如期实现。三要加强督促检查。环境保护部要会同监察部,加强对大会精神和国务院《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国务院报告检查情况。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也要会同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作出报告。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非工作时间值班电话:12369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