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一起突发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办结
发布时间:2023-02-27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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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雅安一起突发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办结,该起突发事件因货车侧翻,黄磷泄漏自燃引起。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受市政府的指定,市生态环境局与事发地环境主管部门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共同办理案件。
本次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主要由应急处置费、环境损害赔偿费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组成,共计1150879.42元。
截至目前,已支付应急处置费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共计990473.25元。经省环科院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另还需赔偿环境损害数额160406.17元。经磋商一致,由赔偿义务人全额承担。赔偿义务人在3个工作日内将环境损害赔偿金交至生态损害赔偿金财政专户。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利于赔偿义务人充分意识到错误行为,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积极履行损害赔偿,同时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在生态监管中主动履职、严格执法,达到“双赢”的效果。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常态化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现“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 应赔尽赔”的工作目标,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雅安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