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环保局四举措及时学习贯彻新环评法
发布时间:2016-09-09 09:3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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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于201672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所作的修改,自201691日起施行。为了适应新法的实施,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及时学习贯彻新环评法。

一是加强单位内部学习。为了适应新法的实施,县环保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加强了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学习。二是抓好服务指导。在政务中心大厅环保窗口制作新法修订内容的解读宣传册,特别提醒办件单位关于“未批先建”的法律后果,加强承诺备案的服务指导。三是面向社会宣传采取印发新法手册、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开展新环评法宣传,加强全民环境守法意识。四是强化环境执法。以全县环保督察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同时,对新法实施后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切实发挥环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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